《潮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印发

2022-10-09 11:56
发布单位: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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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印发 

拨450万元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日前,市商务局发布《潮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结合潮州实际提出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培训项目、支持组织参加展会及对接交流活动、推动传统企业运用跨境电商拓宽贸易渠道等三大方面七项具体措施,资金总额达450万元,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推动潮州跨境电商发展。

  为充分调动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的积极性,《细则》以推动传统企业运用跨境电商拓宽贸易渠道为着力点,从三方面出手支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一次性奖励,即对在潮州海关、饶平海关完成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并已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单一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单实际发生费用、最高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对报关服务费用给予补贴;一平台一奖励,支持本市外贸服务企业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应用平台系统建设费按比例给予总额不超过6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针对目前本地跨境电商人才培育难题,《细则》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培育项目和培训活动予以补贴。支持开设“跨境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并纳入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且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潮州本地院校,开展“校-企-平台”三方合作的跨境电商人才培育项目。对相关费用予以一定比例的支持,支持最高金额不超过90万元。同时,支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跨境电商培训活动,对参加活动企业达到30家以上的,按照实际费用予以一定比例的支持。

  同时,潮州将着力组织跨境电商企业参加重点展会,搭建“潮州专馆”集中宣传产业优势和综试区形象。对参加市商务局组织的国内重点跨境电商展会活动,予以全额资金支持。积极对接大湾区产业链资源,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对相关资源对接会、跨境电商普及活动、政策宣讲会等活动,按照实际费用给予全额资金支持。

  记者了解到,目前,潮州已有40家企业完成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备案,累计“9710”海关代码报关出口额3115多万元。下来,市商务局还将继续出台本级资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本年度跨境电商业务,切实推动政策红利尽早落到实处、惠及企业,促进潮州跨境电商综试区高质量发展。 (潮州日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钟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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