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进行时丨市生态环境局为群众解答生态环境相关问题
“我市扬尘问题是否有相应措施?”“养鱼排水在环保方面有什么要求?”“无废城市是整个城市都没有废物产生吗?”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切实为群众解决环境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展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良好形象。
群众提问:桥东片区、外环北路和意东三路周边扬尘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影响正常生活。市生态环境局对扬尘问题是否有相应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问题,多次在全市相关工作会议上针对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做了专项部署,高位推动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制定并印发《潮州市2024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创卫攻坚期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物料堆场、瓷泥加工和陶瓷生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等领域扬尘整治为重点,采取实施精细管控、加强综合整治、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督导考核等措施,重点加强外环北路、意东三路周边产生扬尘的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开展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镇街对桥东片区各类瓷泥企业和物料堆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并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潮州市瓷泥行业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潮府办函〔2023〕29号),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的加工厂限期整治,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关停取缔。
工作人员补充,市生态环境局提前做好我市铁铺、登塘两个瓷泥产业园的规划选址与潮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衔接,做好对两个园区开展规划环评的指导,进一步推进涉扬尘污染瓷泥行业综合整治,从源头解决区域扬尘污染问题。
群众提问:我在饶平海山镇这边养鱼,想问对养鱼排水方面有什么要求吗?
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关于海水养殖尾水排放这个问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19日联合发布的《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对此作出了规定。该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单位养殖水面3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以及工厂化养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养殖水面小于30亩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参照执行。标准已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新建、改建、扩建的水产养殖项目自文件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水产养殖项目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明确排入重点保护水域(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海域)的海水养殖尾水应执行一级限值,即悬浮物小于或等于40mg/L,pH值6.5~9.0,化学需氧量小于或等于10mg/L,总氮小于或等于3.5mg/L,总磷小于或等于0.5mg/L。排入一般水域(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划分的第三类、第四类海域以及其他未明确环境功能的受纳水体)的海水养殖尾水执行二级限值,即悬浮物小于或等于90mg/L,pH值6.5~9.0,化学需氧量小于或等于20mg/L,总氮小于或等于7.0mg/L,总磷小于或等于1.5mg/L。如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获取的监测结果超过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则判定为超标。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水产养殖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尾水排放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工作人员提醒,我市饶平县分布海洋渔业水域、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区等重点海域(即海山岛附近海域、柘林湾海域)执行本标准的一级限值;其余海域执行本标准的二级限值。
群众提问:据说我市要开展“无废城市”的建设,“无废城市”是不是就是整个城市都没有废物产生,这有可能吗?
市生态环境局回复:“无废城市”并不是指没有废物的城市,也并非杜绝废物的产生,而是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有效利用固体废物、降低固体废物产生、解决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这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通过良性循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获得更高品质的生活享受。
无废城市要坚持“四可原则”,即可见、可减、可用、可消。“可见”就是全过程监控,把所有废物置于监管之下,彻底杜绝废物无组织排放。“可减”就是源头减量,缓解环境压力。“可用”就是通过各种方法进行废物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可消”就是最大限度消除废物末端处理的环境影响。
“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解决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有利于深化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长效体制机制。有利于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节目,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了听众咨询问题21个,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严于执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服务潮州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