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87
X2GD202109180119
来信反映:潮安区庵埠镇某村基本农田被占用开办加工厂,锅炉燃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对此村民意见很大。
潮州市潮安区
大气
经查,反映的是庵埠镇某工业区,创建于1996年6月,经国土巡查系统核对,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存在反映的“占用基本农田开办加工厂”的情况。
2021年9月19日至9月20日,现场排查了该区域37家企业,使用锅炉、热风炉的企业共16家,发现1家印刷企业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现场对其采取断电处理。其它企业尚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予以严肃查处。
已办结
无
89
X2GD202109180117
来信反映:潮安区彩塘镇某碎石加工场严重污染周围环境,造成空气污染,村道严重受损,村民多次反映未果。
反映的彩塘镇某碎石加工场,是一处建筑渣土加工场。2021年5月25日,彩塘镇政府检查发现存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后查封了其碎石机电源,责令对未遮盖沙石进行遮盖,生产设备自行拆除。
2021年9月19日现场检查时,已自行完成了清理,没有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同时利用无人机对附近进行航拍,没有发现有其他碎石加工场。
94
X2GD202109180113
来信反映: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金石镇、东凤镇等镇,不锈钢制品加工的企业,抛光废气是直接排放,或者简单采用湿式喷淋后排放,产生的含有重金属的废水、污泥、废渣等,没有当做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抛光废弃物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土壤、地下水和空气。
大气,水,土壤
我市不锈钢行业主要生产工艺为机械抛光,粉尘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再通过排气筒向外排放,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抛光粉尘垃圾(包含抛光粉尘沉降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广东省行业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产生源指引》的规定,不锈钢抛光粉尘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锈钢抛光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制订了综合整治方案,今年来共责令35家次不锈钢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21家企业进行断电关停。
接下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推进我市潮安区不锈钢行业整治,实现产业升级改造,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的抛光作坊污染问题,坚决发现一宗,严查一宗。
111
D2GD202109180050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某农庄人工湖,晚上经常排出很臭的污水,对下游的村民造成影响。
水
经查,反映的归湖镇某农庄从事休闲农业经营,土地利用为一般农用地;反映的“人工湖”,实为农庄利用原竹林园废弃的排涝水沟,从凤凰溪抽水注入供游客纳凉消暑,最终溢流回凤凰溪。现场检查时,排涝水沟未见有污染源汇入,水质澄清,未发现有污水直排凤凰溪迹象,经取样监测,进出水口水质类别均为地表水Ⅱ类。农庄的厨房和厕所产生的废水均搜集并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庄内果林和农作物灌溉,没有发现乱排现象。
另外,检查发现农庄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属实
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化村环境整治,为群众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180
X2GD202109180046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某学院后面长期倾倒污泥,破坏耕地及林地上百亩。
潮州市湘桥区
土壤
经查,反映的地块属于已供未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归潮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至今未有建设,不存在该信访件所述的“破坏耕地及林地上百亩”的情况。 属地区、镇多措并举,加强对该地块的监管,包括清理整治、安装监控2个、设置超限设施、落实每天巡查、设置警示牌等措施。9月2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乱倒垃圾现象有所好转,但现场仍有存量污泥。
对于存量污泥,落实妥善处理;设立禁止倾倒污泥、垃圾的警示牌,并标明举报电话;落实专人队伍,加强巡查;对周边地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另外,协调潮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对该地块进行围挡,落实用地监管看护责任。
将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