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经营主体报送 2024 年度报告的公告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我市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于2024年12月31日(包含12月31日)前在潮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依法报送并公示2024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通过“粤商通”APP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述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也可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受多部门联合惩戒。
五、咨询电话
年度报告的法规规定、具体内容及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1、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68-2289256
2、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68-2371494
3、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68-5824309
4、潮州市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8-8883413
5、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0768-2852795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