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噪声监测达标率88%居全省第三

2025-07-16 08: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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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潮州噪声监测达标率88%居全省第三


  7月15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5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潮州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解读《潮州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下称“《噪声防治分工方案》”)。据悉,截至7月5日,全市10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8%,居全省第3名。

  据了解,今年起,我国将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噪声污染防治成为我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科学调研结果,在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商业区以及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科学合理设置10个噪声监测点位,构建起覆盖“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区”的全类型监测网络。今年以来,我市共处置监测点位噪声超标30余次,均已顺利完成整改。在此背景下,市生态环境局严格依据《噪声法》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起草《噪声防治分工方案》,并于今年5月23日正式印发。

  《噪声防治分工方案》在贯彻落实好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何创新举措?记者从会上获悉,《噪声防治分工方案》结合潮州实际情况,在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重点领域,将《噪声法》中未明确指定责任部门的13个条款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晰责任链条,坚持依法依规、责权匹配,明晰部门、属地主体责任,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有效杜绝监管盲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让群众“投诉有门、求助有道”。

  对于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的个别市政工程深夜施工、广场舞以及粤东城际铁路建成通车后可能带来的噪声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在会上一一回应关切。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噪声防治分工方案》规定,对于未取得证明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设施工作业,市民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由住建部门负责跟进查处;广场舞属于非商业经营活动,由公安机关负责对此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市民如遇到广场舞噪声扰民,可拨打110投诉举报;如若遇铁路噪声扰民问题,市民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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