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放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 符合条件一次性补贴500元
2024-11-14 10:20
发布单位: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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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潮州市大幅放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对补贴范围进行放宽、申报流程进行简化,符合申领条件将可获一次性发放补贴500元。
在补贴范围放宽方面,潮州市将“补贴范围和标准”中“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同时,对申报流程进行简化,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潮州市合法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车,上传相关凭证可到活动平台申领补贴。或者,消费者向商家交付并委托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后,通过活动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行驶证(或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旧车回收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等原件扫描件,可提交补贴申请。
需注意的是,消费者申请时无需提交旧车注销证明和新车行驶证,但已登记上牌的旧车仍需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所有新车均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