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最需要坚持与落实的制度、最需要建立与完善的制度,为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育墩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制度创新,以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治有体、施治有序”,为建设美丽潮州筑牢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吴育墩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目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经到了在更高水平上加快制度成熟、完善的阶段。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探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实现这一目标,吴育墩表示,首先要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制度的刚性和权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机构改革,修订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考核问责,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惩重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决不能让制度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同时,为促进生态保护的良性发展,吴育墩认为,要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及修复补偿机制,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主体,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主体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加快实施生态补偿工作,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补偿机制,明确生态补偿责任和各生态主体的义务,完善丰富生态补偿途径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逐步构建以财政统筹为主、社会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生态补偿机制。
在进一步建立多元环境治理体系方面,吴育墩说,要强化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司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深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环境监测监察联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环境信用评价等机制,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支持、引导社会环保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形成生态环境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还要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吴育墩表示,将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对接融入,建立完善区域协作体制机制,学习借鉴深圳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积极防治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共同改善生态环境系统,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潮州应有的贡献。
本报记者 杨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