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已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下列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申请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因下列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发生变更,经村、镇和湘桥区农村“房地一体”工作专班审定,现予以更正,登记申请人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序号 | 原公告编号 | 原登记申请人 | 现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1 | 房地一体(2024)00941号 | 董锐祥 | 董锐浩 | 445102008207JC80514F00010001 |
2 | 房地一体(2024)00941号 | 董伟权 | 董锦明 | 445102008207JC80368F00010001 |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