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潮州市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太平路七丛松巷26号B幢202号房(建筑面积114.19平方米)及17号杂物间(建筑面积3.89平方米)。现购房人陈历声持购房合同、发票、销售证等不动产的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登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