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林春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潮州市新桥路田墘柑园巷34号108房 |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3015226号 | 赖丽文 |
2 | 林春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潮州市新桥路田墘柑园巷34号109号房 | 粤房地证字第C1872618号 | 赖丽文 |
3 | 林春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潮州市新桥路田墘柑园巷34号207号房 | 粤房地证字第C0078514号 | 赖丽文 |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