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芳因 保管不善 ,将位于潮州市西荣路宫后巷西培兰巷601/15号,证号列:粤房证字第308587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家芳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