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简介
系列之一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三次产业 三次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产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指实际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应包括: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 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2.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乡、镇、 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4.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乡、镇、街道,人口统计(或登记)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
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在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人口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居住地与户籍登记地不一致的现象较多。因此,常住人口更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状况。
就业人口 指在16岁及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或经营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那一部分人口。包括有工作,但因疾病、生育、学习培训、天气恶劣、设备故障、原材料缺乏等原因而暂未工作的人。
从业人员 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1)全部职工;(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⑶ 私营业主;(4)个体户主;(5)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6)乡镇企业从业人员;⑺农村从业人员;(8)其他从业人员(包括民办教师、宗教职业者等)。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我国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 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职工平均工资 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到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额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登记注册类型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个体、其他、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
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 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
商品房销售面积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商品房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由现房销售额和期房销售额两部分组成。
能源生产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一次能源生产量 的总和,是观察全国(地区)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和发展速度的总量指标。一次能源生产量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 电、核能及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发电量。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产量、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的利用和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二次能源产量。
能源消费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物质生产部门、 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三部分,即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