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潮州市现行医保政策,新生儿母亲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度(按自然年度)随其母亲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新生儿支付的医疗费用,计入其母亲可享受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本人参加的是广州医保,新生儿是否能随母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建议您直接咨询广州市医保局。
2、根据潮州市现行医保政策,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不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制。在出生3个月内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且参保前未按规定随其母亲享受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医药费用的,可按照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相应待遇标准予以报销。
如您小孩在出生3个月内有办理参加2020年度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手续,则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3、如您为小孩办理的是2021年度的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小孩在潮州的医保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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