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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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留言日期:
2025-01-24
主题:
光伏并网难
内容:
尊敬的领导,国家正在推广绿色能原分布式光伏建设,我在自家屋顶上建设了100多平的分布式光伏,潮安区发改局也已经备案,房屋性质是1992年与村集体承租的用于生产经营性土地,同年建设,土地也不属于农田保护区,如今彩塘镇政府以房屋没有房产证为由不批准并网,请问政府能否为我解决并网问题,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26
答复时间:
2025-01-27
答复单位:
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发改规〔2024〕2号)第十一条规定,屋顶光伏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填写《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报备表》,报村委会、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二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故各项目业主应依法依规报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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