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6767611
留言日期:
2024-11-14
主题:
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就业补贴
内容:
您好!我是潮安区东山湖园区的一家企业行政管理人员。2024年5月我们招聘了一名大专生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22年7月1日毕业(毕业证时间),2024年7月缴了社保。当时我们查粤东粤西粤北就业补贴相关条件是:1.劳动者到粤东西北地区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我们跟当事人说明可以享受。等我们咨询时又提出是毕业时间到首次交社保时间不得超过2年才能享受,这样让刚毕业的学生就面临信任危机,请问如何处理才好?呈请回复,谢谢支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14
答复时间:
2024-11-18
答复单位: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区就业补贴,其中的补贴条件之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毕业N年内是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N年的特定时间段。其二是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申领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详询可致电市就业促进科(0768-212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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