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胡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7-01
主题:
公积金贷款
内容:
今年二月份以及六月份因为公司系统问题导致公积金未能连续上缴 而是后面进行补交 导致我不能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补救吗?如让公司出示证明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1
答复时间:
2023-07-03
答复单位: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胡先生您好!

关于您的提问,我中心回复如下:

根据潮州市贷款办法第七条规定: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按规定足额缴存 12 个月(含)以上,且最近 6 个月(含)处于连续足额缴存状态(含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 

(三)已按规定比例缴纳首期付款;

(四)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纪录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者才可以申请贷款,暂不支持其他证明。

如有不清楚,不明白的,请拨打电话0768-2137531咨询,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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