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
潮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于2月12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为群众解答户口迁移、办理身份证及居住证等问题,接受群众的咨询,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现场共接受听众咨询问题12个,直接解答12个,来电听众对解答均表示满意和接受,具体如下:
问题一:我是汕头人,2014年来潮州打工的,我在一个做卫生陶瓷的厂上班,现在我想在潮州报考机动车的驾照,我想问一下,怎么申请居住证啊?
答:您好,请您先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报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申报人办理居住证相片回执;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租住房屋没有产权证的,需由村、居委根据实际情况加具意见或出具证明)。如果您已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或缴纳社保满半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凭半年前的《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合法房产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及申报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申报人办理居住证相片回执,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
问题二:我有个户口问题想要请教一下。情况是这样,我本人户口在饶平,去年结婚,未生小孩,我老婆户口是在潮安区庵埠镇中山居委,我一家现居住在庵埠,我是想问一下,我的户口是否可以从饶平迁来庵埠我老婆户内?如可以迁移,请问如何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是否还需到饶平办理?
答:您好!这位听众提的户口迁移问题,属于夫妻投靠,既可妻子投靠丈夫,也可丈夫投靠妻子。按您所反映的实际情况,您一家目前实际居住地是在您妻子户口所在地潮安区庵埠镇,您可到潮安区庵埠派出所申请将您户口从饶平迁到庵埠镇中山居委,与您妻子同户。在省内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迁移,您只需在户口迁入地庵埠派出所办理即可,不用到饶平办理户口迁出。您应带齐以下材料:
(1)您本人书面申请书;
(2)您本人结婚证;
(3)您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您妻子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问题三:我是潮安区东凤镇人,我老婆是广东省阳江市户口,我们2018年结婚,现在想把老婆的户口从阳江市迁移到东凤来,请问可以吗?具体手续要怎么办理?
答:您好!可以迁移。请准备下列材料到东凤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
问题四:我原籍枫溪,读大学时户口迁去广州,毕业后寄在广州一集体户,四年前已辞职回枫溪工作生活。老婆户口还在磷溪未迁来。请问我的户口要迁来枫溪原籍,可以办吗?得怎么办?
答:您好!您这样的情况符合回原籍户口回迁。您可凭户口回迁的申请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籍有效证明材料以及证实离职的原单位证明到原枫溪分局(潮安区站南东路2号)一楼办证大厅办理。
问题五:您好!我想要咨询户口迁出问题。我户口现在枫溪镇,我丈夫户口在珠海,我现已在珠海申请好户口迁到我丈夫处。如珠海方面批准迁入后,我是否需要回潮州办理什么手续?
答:您好!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户政窗口服务建设,简化户籍业务办理程序,提高户政工作效率和服务群众水平,潮州市户政部门已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工作即我省居民在办理部分项目的户口省内迁移时,只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需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实行网上审批(核),对准予迁入的,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如您这种情况,等珠海批准后通知您,只要带上您和您丈夫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您申请落户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不用回老家办理迁出。
问题六:我在韩山师范学院已经工作几年了,但是户口现在还在山东老家,想把户口迁移过来韩师,需要哪些材料?
答:您好!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到桥东派出所办理户口申请
(1)您本人的申请书;
(2)您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韩师集体户首页;
(4)单位接收证明和工作调动的档案资料,或干部调动介绍信。
问题七:我2015年在福建省厦门大学毕业,去读大学的时候把户口从潮州磷溪镇迁出,毕业后我留在厦门工作,但是自己没有房子,无法入家庭户,户口挂在单位集体户,请问我可不可以把户口迁回潮州老家磷溪镇?
答: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分配到哪里工作,户口便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落户。您的实际情况不符合迁回来。
问题八:我们二兄弟刚“分家”,同用一本户口簿有时很不方便,请问要拆分户口本要什么证明?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一般要多久才能审批?是同所内拆分。
答:您好!如兄弟已各自缔结婚姻或各自居住,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分割清楚的,且居住房屋有编订门牌的,可以持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和房产证以及居(村)民委员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拆户,同一所内且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就可当场办理。涉及原家庭中家庭成员关系不明,应提交相关《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问题九:我户口是在饶平县黄冈镇,我住在市区城新路这边,前两天我的身份证丢了,想问一下,能不能就近在市区的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啊?
答:您好!可以的。需要提交的材料:1、户口簿;2、有资质照相馆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片回执;3、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从2013年开始,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必须采集录入指纹信息。居住在市区的群众可以就近到城西派出所和西马派出所异地办理身份证。对于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问题十:我想帮我厂一个工友问下,他是湖南人,2012年来饶平县打工的时候做过一张广东省居住证,后来他回去老家,去年年底再来饶平打工,但是原先的居住证过期了,想问下,那张过期的居住证能延期吗,还是得重新补换?需要什么材料?
答:您好!如果原先制作的居住证没有损坏的话,可以补办签注手续,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有关“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果原先制作的居住证损坏的话,就得重新补换,申领条件。按照国务院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问题十一:我户口在浮洋农村,2017年在北桥这边春荣路金佳园买有一套新厝,2018年入来居住,未拿到厝契,只有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钱发票,是否可以移户口过来金佳园这边?怎么办?
答:您好!这种情况可以。您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到凤新派出所办理户口申请
(1)您本人的申请书;
(2)您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发票。
问题十二:我是市区开元的居民,2015年的时候就办理了现在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是10年,现在2025年了,我的身份证也快到期了,我想问一下,怎么换一张新的身份证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您好!第二代身份证到期换领需要提交的材料:1、户口簿;2、有资质照相馆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片回执;3、旧身份证原件;4、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从2013年开始,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必须采集录入指纹信息。您到西马派出所办理即可,或者使用“粤居码”小程序,按照里面的提示操作就可以全程网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