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
2024年11月20日、11月27日上午,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线潮州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 94.0《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同志就市政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管养、市容和环境卫生、供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民广场、滨江、公园管理等方面业务接受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主动回应民生热点。节目直播期间,收到市民拨打热线和网上留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共25条,上线同志在现场均逐一给予详细解答,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具体如下:
问题一:我是潮州大道的商铺,因店面近期需要升级装修,请问需办什么手续,装修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要如何处置才符合要求?
答:您好,如因店面装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堆放或搭建设施的,可以依法向属地区的城管执法部门提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事项”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缴纳道路临时占用费,经批准后,可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期限进行临时占用,对占用的区域按照《潮州市房屋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的有关要求采取硬质铁皮加绿网的要求进行围蔽,装修废弃物应集中堆放在围挡范围内,到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如无审批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和无按照审批占用时间及时恢复原貌且无及时改正的,可能受到处罚。具体流程及资料提交方式,您可拨打湘桥区城管执法局电话2256976进一步咨询。
关于装修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要如何处置问题,属于装修废弃物、废弃沙发等大件家具的,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得随意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更不能和生活垃圾混杂投放,否则会受到处罚;属于装修拆除的墙体、砖块等建筑垃圾的,应将建筑垃圾集中装载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许可的建筑垃圾收纳点,如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也会受到处罚。
问题二:我是住在永护路这边的居民,最近路上那些窨井盖总是响,一到晚上就吵得我们睡不好觉。听说那是枫江工程的污水井盖,归城综局管的。能不能通过你们的节目,帮我们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呢?
答:您好,非常感谢这位热心市民给我们提供的线索。该路段的井盖涉及通信、电力,供水等多个领域,由不同部门及企业负责维护。对于您所反馈的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关注,并落实相关科室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如果确认问题属于枫江工程的施工范围,我们将立即组织施工队伍对存在噪音污染的井盖进行修复,增加井盖周围的橡胶垫,以确保不会干扰到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如果问题不属于枫江项目,我们会将您的投诉转交给相应部门处理。同时,我们也将主动加强对所辖区域内主要道路路面窨井盖进行定期巡查,减少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三:我住在老市区,开店经营个体铺户,主要是经营五金店,最近有政府的人来查我的垃圾处理费,我家店面约50平方,生活垃圾也不多,但缴费却要70元,为什么?
答:您好,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治理和供水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近期我局正开展为期半年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暨水表表务管理现场核查工作,工作人员会向用户核对生活垃圾费缴纳情况、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情况,以及核对用水户实际情况和供水水表信息是否一致,也感谢您在本次核查工作中的积极配合。
根据《关于推进潮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的通知》(潮发改价〔2014〕14号)文件要求,一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门店除外)按月产生垃圾量计收,每吨为142元;一般经营门店按门店面积分类,经营面积30㎡内每月收23元,30-60㎡每月收35元,60-100㎡每月收45元,抄表周期为2个月1次合并收费。根据您的经营类型和面积,属于一般门店,按实际面积每月征收35元,所以按照2个月的缴费周期,需要缴纳收取70元的垃圾费。
问题四:我家住在南较路春福街,路口机动车占道经营现象经常发生,影响通行、影响市容、影响环境卫生,请你们部门重视一下,加强清理整治。
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机动车占道摆卖行为不仅占用了城市公共空间,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既违反了《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也违反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占道摆卖行为由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和镇街予以整治,机动车乱停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执法。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接下来,我局将落实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和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联动,为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关于机动车乱停放的问题,为提高处置效率,您也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直接反映有关情况。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问题五:今年来,看到政府部门拆广告的力度非常大,我们公司因宣传需要,想要设置一块广告牌,想问是否能设置,怎么申请?
答:您好,根据《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应当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大型的户外广告牌(即边长大于4米或面积大于10平方米)是在市城管执法部门申请办理,非大型的是在区城管执法部门申请办理。按照《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市城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已由潮州府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旅投集团)取得,如果您想设置广告牌,要具体和文旅投集团协商一致后,由文旅投集团统一到城管执法部门申请设置。具体业务流程您可拨打电话2393385进一步咨询我局对应科室。
问题六:市绵德小学周边在放学的时段有很多占道经营的摊贩,影响通行,且卖小吃的摊贩卫生状况堪忧,能否组织执法队伍对这个现象进行清理?
答:您好,该事项职能已于2022年下放到湘桥区政府的综合执法部门,日常管理是由街道综合执法管理为主,市级部门的职责是督查督办,这位女士刚反映的问题我们也会登记起来,接下来我们将把这个区域作为一个重点的督查范围,来帮助这个问题更好地解决。
问题七:您好,我是外卖骑手,偶尔来广场歇歇脚,休闲片刻,发现有些市民有随意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还发现个别人上完厕所不冲水、异味难闻。希望你们可以协调处理。
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广场环境卫生的关注。当前随着城市文明生活日益丰富,广场文娱活动已经成为大家日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文娱生活,也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平台,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噪声、环境卫生等不文明行为,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也影响了广场的形象。对于这些广场的不文明行为,市人民广场管理处一直都在密切关注,也一直在加强严格管理和规范。目前市人民广场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包括场内的公厕管理),是通过环卫市场化由深能环保公司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公厕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场内卫生和厕所保洁工作的。若对广场卫生保洁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广场管理处电话:2396538或潮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反映,我们将及时落实深能环保公司进行整改。
同时,根据《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市民在广场内进行观光、休闲等活动时,要自觉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烟头、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得在喷泉、水池中戏水、洗澡或洗涤、投掷物品、倾倒废弃物等。在此,也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共同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整洁。
借此机会,我们也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以下文明倡议:为了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广场环境,请各位市民在参与广场文娱活动时,要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不制造噪音扰民,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尽量避开早、中、晚休息时间,同时如有使用音响设备,请将音量控制在文明范围内,不超过国家环境噪音标准,并配合、支持市人民广场管理处工作人员的要求,不随意丢弃废弃物,保持广场环境整洁卫生,不进行危险行为,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我们都是城市的主人,都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传播者和受益者,每一个不文明行为的改变都会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美好,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城市注入正能量!
问题八:住宅小区有业主违规搭建,阻挡消防应急通道,阻止无效,又无人管理,该问题应如何反映?请让有关部门加强执法。
答:您好,关于违规搭建的管理职能已于2024年移交给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议市民向该部门反映。
问题九:我家店门口有棵树,长期落叶且树枝太低,能不能自己去迁移?
答:您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城市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城市树木的可提出申请:
(1)城市建设或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2)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或者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面)、其他设施构成威胁的;
(3)密度过大且不利于树木群体生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市民如果需申请迁移城市树木,可以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条款,备齐行政审批材料,到潮州大道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98021。古树名木的迁移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十:市区的道路、路灯这些平时有没有去巡查,坏了有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处理吗?
答:您好,我局委托落实潮州市市政服务中心负责市城区的三项维护管养工作,巡查工作是管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中,分为路面、下水道巡查和路灯巡查两个部分,每部分配备24人、共48人。对我局管养的路面、下水道分成12个方块,每个方块为一个小组,每组配备2人,每天出动2个小组,对管养区域内的路面、下水道进行全面的巡查,各小组巡查的区域每月轮换一次。路灯巡查划分为12个方块,每个方块为一个小组,每组配备2人,于每个星期二晚全员出动,全面覆盖,全面检查。
日常三项维护的检查内容分别为:我局管养的道路路面及人行道砖外观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包括沉陷、坑槽、拥包、松散、错台、车辙和破损;下水道外观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包括由于下水道淤塞而造成路面积水、下水道路面检查井盖和雨水井盖缺失和破损;道路附属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其缺失和破损等损坏;检查在道路范围内的施工作业,特别埋设是地下管线施工等对道路设施的影响情况;路灯亮灯率情况,包括路灯灯杆倾斜、倒塌、锈蚀、灯罩脱落、灯箱喷火等情况及其它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市民如发现市城区范围内有市政设施损坏,可拨打我局值班电话0768-2393396告知我局,收到反映后,我局将马上落实相关技术人员至现场进行勘查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问题十一:您好,我是新春路附近住户,平时经常看到沿街餐饮店把店内的餐饮污水、食物残渣端出来往沟井盖排水口倒,流得满街都是,非常让人生气,请你们来管管。
答:您好,感谢您提出的问题,餐饮污水、食物残渣乱倾乱倒污染市容环境,是严格禁止的。对于您反映的现象,我们将落实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禁餐饮店将餐饮污水、食物残渣乱排乱倒。
近年来,我局牵头在市城区大力推进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出台了《潮州市市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市城区厨余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湘桥区、枫溪镇范围内产生的厨余垃圾落实环卫公司实行集中统一收运处置,对市城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单位等的厨余垃圾开展统一收集处置,提高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杜绝厨余垃圾乱倾乱倒现象发生。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与取得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许可的环卫公司(联系电话:湘桥区2278555、枫溪镇2299515)签订收运协议,将产生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单独存放,由环卫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和频次上门集中收运。居民住户应当将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投放至村(居)委会或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指定地点的专用收集容器内,由环卫公司进行集中收运。对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厨余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厨余垃圾、将厨余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个人)收运处置等行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问题十二:慧如公园摩天轮重建投入运营后,为什么有时不营业呢?
答:您好,慧如公园于2021年完成对原报废的摩天轮的拆除、重建工作(原高36米,现为42米),重建的摩天轮已成为潮州地标性建筑。2022年投入运营以来,吸引了大量市民、游客,但为了游客的安全,按照摩天轮设计运行要求,当风力超过六级则需暂停营业。
问题十三:我经常到厦寺公园散步游玩,厦寺公园内绿化管养和卫生情况不太乐观,想问是怎样进行日常管理?有问题应向谁反映?
答:您好,厦寺公园的绿化管养是由我局下属单位潮州市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关于绿化管养方面,近段时间潮州市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已加大了对厦寺公园的绿化管养力度,全面加强园内绿化日常修剪、浇水等管养工作,对日常产生的绿化垃圾也及时进行了清理清运。厦寺公园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包括园内的公厕)是由深能公司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若对公园绿化及环境卫生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市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电话:2278639,也可以通过潮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有关投诉平台反映,我局及下属有关单位将及时给予答复整改。
问题十四:我是恒大名都的住户,银槐西路已经围蔽施工一年多了,虽然北站二路在8月底开通了临时通道,但是通行还是不方便,高峰期容易发生拥堵,想问一下何时能正式通车?
答:您好,银槐西路道路的建设工程涉及到排水箱涵的建设,今年从四月到七月连续三个多月雨量特别大,所以对整个项目的施工影响非常大,基坑需要经常性抽水,影响箱涵的施工进度,路基碾压填充过程中填土湿润,不能有效成型,无法连续作业,项目难以快速推进。当前我市已进入枯水期,工程建设单位正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快该工程建设进度,力争按时保质建成通车。我局已落实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采用“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加快项目建设,尽快还路于民,目前我们已完成工程量的88%。预计将于2025年春节前建成通车,在此也希望市民朋友对项目施工造成的不便给予支持和谅解。
问题十五:您好,主持人,我是湘桥区春荣路附近的住户,近期这边的路面到处挖掘施工,影响出行,想问一下是什么情况,何时能恢复路面正常通行安全?
答:您好,您所反映的春荣路开展挖掘施工是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项目。这是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响应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所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由于市政污水管网施工需要,开挖路面是不可避免的,在施工期间会给市民出行造成一些不便,我们恳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我局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确保加快工程进度,并在施工完成后迅速修复路面,保证市民通行安全。
问题十六:我想经营一家餐饮店,所产生的污水可以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里面吗?
答:您好,不可以直接排放,排水户排放污水需要先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之后才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都属于排水户。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规定,排水户需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的,需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备齐申请材料,向属地排水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排水户满足条件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您想经营的是餐饮店,就需要建设隔油池隔开食物残渣和油渣,再备齐申请材料,向属地排水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排水户需办理排水许可的,可以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或者前往政务服务大厅线下窗口办理,如果需要咨询的可以拨打我局责任科室电话0768-2393350进行咨询。
问题十七:我家住在广场附近小区的二楼,阿姨阿伯们跳广场舞的位置刚好在我家楼下,每天早晚跳广场舞和唱歌的人群准时拖着大音响在我们楼下集合,音量声音很大,影响到我们,请你们来管管。
答: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我局和广场管理处一直都非常重视,也多次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同时广场管理处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将广场舞晚上活动时间段限定为7:30至10:00,在这个时间段我们都组织了管理人员和保安队伍加强全面巡查,对音量较大的广场舞人员或队伍进行劝导,敦促他们调低音量并调整音响方向,尽量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确实存在个别不自觉群众仍我行我素,管理人员来了就把音响声音调低,管理人员走开又把音响声音调高,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难度。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督促广场舞队伍组织者进行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并持续加强广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巡查发现噪音扰民情况的,将及时劝导说服,做好宣传工作;同时,我们计划在广场舞集中的区域加装音量监测设备,对于音量多次超出规定标准,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将联合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对这些团体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问题十八:在绿茵路中段侨宛楼下有一家江东弟的猪肉店,每天凌晨4点就开始剁猪肉,噪音像装修声一样大、约有100分贝,严重扰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答:您好,目前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尚不属于我局职能范畴,噪音扰民的问题建议拨打潮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10进行反映。
问题十九:我上次在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被路过的雾炮车喷了一身,有没有办法让这种车在作业的时候降低对市民的影响?
答:您好,您所反映的车辆是负责喷雾降尘作业的多功能抑尘车,又称雾炮车,主要功能是降尘、增湿,同时降低污染天气的不良影响。秋冬季空气干燥,且应对不良天气期间,需要加大抑尘喷雾力度,由于雾炮车的喷雾比较细,随风飘散,因而在运行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给市民出行、生活带来些许小烦恼,我们将落实市政服务中心及深能公司尽量更加科学合理安排雾炮车的作业时间和路线,避开早晚高峰时段,尽可能降低作业时给市民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希望大家多多理解和支持。
问题二十:市民晚上在北堤散步的时候感觉灯光很暗,其他一些城市在栈道装有地脚灯,起到一定照明作用,建议在滨江长廊也装上部分地脚灯。
答:您好,地脚灯问题我们后续将认真研判是否需要安装,并认真研究安装的数量以及资金来源,如研究结果确实科学可行,我们将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着力实施。
问题二十一:目前市区共享电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且停放秩序越来越乱,很多人都是顺便乱停,我们是开店铺的,经常受影响,请你们严厉管一管。
答:市民您好,对于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我局一直按照权限在认真履职,在前段时间甚至采取一些超规格的手段进行整治,但是共享单车的管理是一个闭环的过程,关于如何管理,我市相关的文件和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让广大市民对政府的管理模式有一定的了解以及对城管部门的工作的理解,今天借此机会,向广大听众朋友作简单的宣传介绍。目前市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经营部门有两家,即平时我们常看到的美团和青桔,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标确定了第三方机构,该机构负责日常的巡检,维护停放的秩序;根据现行的《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使用人随意停放共享单车占用道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罚款,所有权人、管理人不及时修理、更换、回收或未按设置区域摆放的,由共享单车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各级的城管部门也从市容管理的角度对共享单车的停放进行管理,但是缺乏查处依据,接下来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也将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
问题二十二:这两天有外地的亲戚要来潮州游玩,打算带他们去看灯光秀,现在想咨询广济桥灯光秀的具体播放时间。
答:您好,“凤城之光”灯光秀周一到周四每晚一场,时间是八点;周五、六、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晚两场,时间分别是八点和九点半(如遇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会暂停播放,如暂停播放,我们也会在《看潮州APP》公众号及时发布通知),每场大概10分钟左右。
问题二十三:我是户外活动爱好者,请问空闲或者周末可以在滨江长廊草坪上搭建帐篷野餐和进行户外休闲活动吗?
答:您好,滨江长廊管理属敞开式管理,有部分市民在草坪内跳广场舞、骑摩托车或者在草坪上随意停车,造成部分草坪被碾压露土,所以滨江长廊不开放绿地共享。如市民、游客要体验绿地开放共享空间可以到韩江金山大桥湿地公园、渡口公园、滩地公园、凤城公园A区、凤城公园C区等5处地方。以上5处地方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8:00,未开放时间段为草地维护期,如遇暴风雨、台风天或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共享区域将暂停开放。大家到绿地休闲活动时,请遵守《潮州市滨江管理服务中心绿地开放共享文明公约》,严禁烧烤、野炊、篝火、烟花燃放、烧香、燃气炉等户外使用明火行为;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或在警示牌、路灯、护栏、石椅、垃圾箱等处乱涂乱画;提高爱绿护绿意识,不随意践踏绿地草坪、采摘花木,不利用树木挂设吊床,不在草坪上打钉固定露营装备,不得搭建大型帐篷,不得将车辆停放在绿地上;不大声喧哗,不过度娱乐,不乱扔垃圾,不污染自然水源,共同营造舒适的公共休憩空间。
问题二十四:我是枫溪山边村的村民,想咨询一下,这里为什么要交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答:您好,根据国务院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以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第十三条: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现阶段市区污水处理费按照《关于调整潮州市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潮发改价〔2016〕368号)执行,原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类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类每立方米1.4元;环卫、绿化和消防用水污水处理费按居民类标准收取,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按非居民类标准收取;对趸售户结算标准按每立方米0.779元收取,价差用于弥补水损。
污水处理费是污水处理的重要保障,希望广大市民按时缴纳污水处理费,增强环境意识,积极参与节水治污。
问题二十五:北堤是供市民观赏、休息的公共去处,但为什么带桌椅上去喝茶受到保安劝止?
答:您好,北堤是供市民游客游览、观赏、休息及锻炼身体的公共去处,也是我局管理的重要区域之一,因为是公共区域,所以要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能影响到其他人。前段时间天气炎热,北堤确实是一个休闲纳凉的好去处,我局下属的滨江管理服务中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进行管理,加强管理的目的是加强秩序,守护安全,保护环境,让广大市民有一个舒心安心的环境,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私人带桌椅到北堤上面喝茶野餐等行为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一是占用公共地方影响他人;二是影响环境卫生;三是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四是容易出现跟风的效应。公共秩序遭到破坏时,保安队伍遇到这种情况都会进行文明劝阻,但是对于严重妨碍公共管理的行为特别是带有盈利性目的的行为,我局将组织各级城管和公安部门根据具体的情形作出具体处理,感谢理解与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