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政局“潮州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

2024-03-06 16:56
发布单位:本网
【浏览字体:

4457730268125024098(1).jpg

  潮州市民政局于2月21日、2月28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受群众的咨询,倾听群众的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期间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公众平台收到咨询问题共21个,具体如下:

  问题1:2023年、2024年省和我市十项民生实事都出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项目,这个项目为什么人群提供服务?我市符合条件的老人怎样申请?

  答复:我市自2021年起为全市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适老化改造不是家庭装修、不是房屋修缮,而是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基础需求为核心,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等因素,在《潮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中选择改造项目、确定改造方案。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全市民政部门改造数量1431户,今年预计继续为超过600户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这项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经所在村(居委)向·街道(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县级审批同意后,由县(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改造。

  问题2:高龄津贴是否每年都需进行认证?

  答复:我市高龄津贴暂无要求逐年进行生存认证,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出现户籍迁移、死亡或失踪超过6个月等不再符合在户籍所在地享受津贴的情况,其亲属和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应及时向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报告,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及时上报办理高龄津贴注销手续。民政部门也会通过信息比对的方式,定期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进行生存状况核对。

  问题3:城市里有时会遇见一些乞讨人员,政府部门能够如何救助他们?

  答复: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我市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其走失人员提供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其走失人员,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公安机关、城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当护送至救助管理站。市民遇到此类流量乞讨人员,也可以指引其到救助站寻求救助,实行24小时工作制的潮州市救助站可为本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救助、返乡救助、寻亲服务、医疗救治、教育矫治等,救助期间一般在10天内。

  但对于职业乞讨人员、强讨恶要的乞讨人员以及在交通路口敲车窗行乞或兜售小物件、危害交通安全的乞讨人员,请不要直接施舍钱物,以免爱心被利用,助长乞讨之风。

  问题4:杜老先生表示1月份五保金似乎尚未收到。

  答复:经核查,杜老先生原为潮安区特困供养人员,2023年期间,杜先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在信息化复核中出现财产超出救助标准的预警信息,基层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了解情况,但杜老先生均不配合调查。根据《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第十二条,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不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2023年12月,潮安区民政局作出停止对杜老先生进行救助的决定,自2024年1月起不再给予特困供养,但将其纳入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对象,民政部门和基层政府将持续关注杜老先生的生活状况。

  在此我们也提醒被纳入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支出型困难等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人员,民政部门对于纳入社会救助的家庭会定期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和入户调查,接受救助的家庭具有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时报告家庭状况动态变化的义务。

  问题5:低保如何申请?标准是什么?

  答复:申请低保时,需到任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携带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授权进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

  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870元/人月、农村662元/人月。纳入低保后,将按综合评估出的家庭人均收入与我市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发放家庭每月救助金。

  问题6:家里有人生病,医疗费用高、基本生活困难,有没有什么救助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

  答复:根据《潮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因在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住院照料产生的必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其应负担的医疗、护理、照料等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满足以上条件时可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

  此外,还可申请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享受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家庭经济收入较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问题7: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如何进行反映?

  答复:根据《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公开,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涉及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答复并予以改进。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等有异议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交由村民委员会在十日内予以答复;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内容有遗漏或者公开的内容不真实的,应当了解情况,并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审核,以书面形式督促村民委员会改正。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书面意见之日起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有问题的,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和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问题8:某精神病患者现在潮州红山医院,经医生诊断符合出院条件,但监护人不愿带回,且其未在患者住院期间尽到照料责任,特困补贴目前由监护人代领。

  答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落实湘桥区民政局对群众来电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置情况将直接反馈给来电群众。

  问题9:老年人是否可在长者食堂免费就餐?

  答复:我市自2021年以湘桥区为试点开展社会化助餐配餐试点服务项目,至2024年1月各县区均已开展助餐服务,目前全市各服务点结合自身实际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优待服务。目前区域内优待金额较为一致的10家湘桥区“长者饭堂”,就明确为湘桥区户籍老年人按普通老年人3元、低保及重残老年人5元、特困及85周岁以上老年人10元的标准提供就餐费用减免,超过部分需自己付款。

  问题10:行动不便且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是否可申请入住养老院?

  答复:我市目前有四家养老机构可为行动不便且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提供自费入住服务,各家机构护理条件不同因而有不同的管理要求,但在入住环节主要有三点较为一致的要求:

  1、有单位或个人作为老年人的监护人;2、无精神障碍、无传染病,无攻击他人行为和危害物公共安全的疑似精神障碍;3、以自愿为原则,入住后需遵守该中心有关的规章制度。

  问题11:公务员退休人员可否享受长者饭堂补贴?

  答复:目前全市各服务点结合自身实际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优待服务。如湘桥区户籍老年人,无论退休前为何职业,在湘桥区的“长者食堂”都可以享受补贴优待。

  问题12: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答复:本市范围内因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医保报销、政府部门政策性救助和亲属朋友等救助或帮助后生活状况仍很困难的家庭,可申请潮州慈善总会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本救助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对一个受助家庭一年度只受理一次救助申请,根据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自负医疗费用情况给予1000—5000元/户次的适当救助。

  办理程序:申请人填写《潮州慈善总会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表》(可以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到该会秘书处。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批准后一般通过银行将救助款发放到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账户。

  问题13:夫妻户籍不在同一省,应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答复: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和经批准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问题14: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交证件、材料? 

  答复: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只有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此限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30周岁。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下列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健康检查证明;5、公安机关出具的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身份证件)。2、儿童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3、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4、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提交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其中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提供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5、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问题15:大病救助能否先领救助金,再补手续?

  答复:根据《潮州慈善总会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精神,申请人需事后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填写《潮州慈善总会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到潮州慈善总会秘书处。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自负医疗费用情况给予1000—5000元/户次的适当救助。

  问题16:子女不在身边,能否申请入住敬老院?

  答复:我市现有的敬老院面向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或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特困供养对象提供无偿的集中供养,如老人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可在镇(街道)申请进行集中供养。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向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咨询自费入住事宜。

  问题17:残疾、重病人士药物及护理负担重,能申请何救助?

  答复:基层工作人员于3月1日入户初步了解诉求,郑先生希望申请低保或者其他补贴。

  据初步入户了解的情况,因其名下有房屋出租、多套房产、名下有车辆等原因,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

  近期,基层工作人员将再次入户详细了解其情况,并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根据核对报告,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问题18:我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是什么?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哪些?

  答复:我市从2015年10月起,对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以外死亡并在异地办理遗体火化的,丧属可向逝者原户籍地所属殡仪馆申请报销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在异地已享受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不再予以报销。

  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2、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3、骨灰寄存(1年内或海葬、树葬);4、遗体消毒(包含遗体包裹、骨灰清理)5、遗体存放(3天以内);6、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小型告别厅,4小时以内);7、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问题19:如何申请潮州慈善总会申请原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

  答复:本市原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其生病治疗的费用得到医保报销和基本医疗救助等政策性救助后仍存在医疗难问题的,可申请本救助。本救助以大病、重病医疗救助为主,原则上对一个受助对象一年度只受理两次救助申请,按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不超16000元的(含16000元)给予全额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6000元(含16000元)。

  办理程序:申请人填写《潮州慈善总会原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申请表》(可以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到该会秘书处。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批准后通过银行将救助款发放到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账户。

  潮州慈善总会咨询电话:2688102

  问题20:申请福彩销售场所有什么条件?

  答复: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内地居民,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对场所拥有所有权或1年以上使用权,不得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铁皮屋及租赁拆迁屋作为销售场所,实际经营福利彩票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

  3、距离现有的专营福彩销售场所原则上不少于300米,距离现有福彩兼营销售场所原则上不少于100米,且距离非福彩销售场所要超1间店面。

  4、申请者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5、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6、个人申请者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

  7、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

  8、申请设立的销售场所必须是专营福利彩票,不得违规经营;

  9、申请者必须直接参与销售场所经营管理,必须有专职的销售人员,销售场所不得转让、转租、转包出售福彩投注设备。

  10、与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出入口之间距离在遵守交通法规前提下实地测量步行距离不得小于50米;

  11、申请设立销售场所地址必须在潮州市辖区内。

  问题21:重残低保每月共可领多少补贴?

  答复: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21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281元。最低生活保障金则是根据保障家庭人员情况、经济状况和财产情况综合评估得出的,由于纳保家庭情况各有不同,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不一致。如陈先生想查询本人每月领取的社会救助金额,可查询领取救助金的银行卡明细,或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查询;如对本人领取的金额有异议或是生活状态有变化需要调整救助金,可向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提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