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州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听众反映的问题答复内容(第二期)

2022-03-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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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9日上午,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期间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平台收到咨询问题共18个,具体如下:

  一、微信公众平台提问:退休年龄到了,社保缴费未满15年,怎么办?

  回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选择逐月继续缴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申请办理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

  ①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②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规定的,可办理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粤人社发〔2011〕37号)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前)、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简称13号令)

  二、微信公众平台提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政府的补贴标准呢?

  回答: (一)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2020〕21号)的规定,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二) 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较低档次标准(每年360元及以下)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60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三、刘女士来电提问:其亲属有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9年8月去世,是否可以领取丧葬费呢?

  回答: 2020年1月开始,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按其死亡时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6个月的标准计发丧葬补助金。

  四、谢女士来电提问:退休年龄到了,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到,是否可以补缴?

  回答:对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做如下两种情况处理:

  1.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发放完毕为止。

  五、陈先生来电提问:眼睛有残疾是否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回答:可以先到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符合申请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提前退休待遇手续。

  六、微信公众平台提问:在工厂缴社保和离职后自己购买社保,退休后养老金是否一样?

  回答:一样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七、微信公众平台提问:42岁开始在公司缴社保,50周岁还没有缴满15年,是否要继续缴费?

  回答:需要,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八、梁先生来电提问:失业期间是否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回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后,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九、微信公众平台提问:是否可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回答:不能。参保人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继续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缴费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十、微信公众平台提问:什么类型单位的人员,才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回答: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本单位性质及工作人员身份后再进行相应参保登记。

  十一、微信公众平台提问:是否女性40岁后就不能购买社保?

  回答:不是。女性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才不允许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二、微信公众平台提问:个人是否可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回答:不能。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十三、微信公众平台提问:是否可以自己购买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领取方式?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是否可以继承?

  回答:(一)个人是无法缴纳职业年金的。(二)参保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全部发放完毕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三)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是可以继承的。

  十四、微信公众平台提问: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属于工伤保险支付的范围?

  回答:《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五、郑先生来电提问:退休职工是否有高龄补贴?

  回答:有的,按照省政府年度调整养老金方案实施。2021年,根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3号),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分四个年龄档次进行倾斜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元。

  十六、曾先生来电提问:在汕头参保,已达退休年龄,工厂倒闭,但因为有“结算”等问题无法办理退休,是什么原因?

  回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因“结算”等问题无法办理退休的,需咨询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处理。

  十七、微信公众平台提问:所在的单位是个人独资,不是个体工商户,女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回答: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50周岁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十八、王女士来电提问:2009年入职潮州市中心医院,2018年转到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机关养老个人账户退费有哪个单位退还?逾期能不能办理?

  回答:两个医院都可以办理,原则上原单位办理退个人账户退费手续。逾期也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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