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问题及答复

2019-03-2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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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一期(2019年3月20日)

  问题一:市民余先生咨询厦寺公园于凤城公园之间是否要规划建设人行天桥?

  答复:我市目前还没有人行天桥,关于人行天桥的建设历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关注。护堤路是我市城市主干道,该路段两侧居民住宅小区较为集中、人流较为密集,特别是在凤城公园建成之后,很多市民经过该路段到凤城公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近期已启动厦寺公园和凤城公园之间、彩虹路和海博熙泰之间两处位置建设横过人行天桥项目,目前这两座人行天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中,计划在今年全面完成。

  问题二:昵称“路过潮州”在微信平台上反映是绿榕北路腾瑞星河城的住户,以前都是上楼收垃圾,自3月份开始环卫工人已经没有上楼收垃圾,住户已经找了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回复都是“人手不够”,小区的住户无法理解,住户均有按时缴费,相关部门不能以人手不足为理由降低服务质量。请问下一步这个问题能否解决?

  答复:经业主单位湘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核实,由于负责该区域收集垃圾的环卫工人生病,导致近期该小区无法上楼收集垃圾。我局将积极督促市隧成公司和相关业主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恢复上楼收垃圾。

  问题三:市民林先生投诉滨江长廊跳舞的群众多,车辆乱停放,影响群众活动。

  答复:滨江长廊管理是敞开式管理,具有面广线长的特点,加上绿化美化,环境优美,是市民和外来游客必到之处。目前滨江长廊的活动空间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大量市民锻炼的需求,滨江长廊管理处必须加强管理。我局属下的滨江长廊管理处将采取几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市民爱绿护绿,不要在绿地上进行锻炼。同时,对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进行持之以恒的整治。二是增加配套设施的投入,选择合适的地段增加铺设广场砖,增加市民游客休闲锻炼空间,从源头抑制或减少市民践踏草地现象。三是对部分草坪露土补植不同的造型树木、花卉,进一步提升滨江长廊的绿化档次。

  问题四:市民林女士咨询大件垃圾,例如装修垃圾要如何处理?

  答复:市民家里的生活垃圾属市隧成公司的作业范围,但装修垃圾不属市隧成公司的作业范围,需由市民自行处理。

  问题五:市民在微信平台投诉城中村自建楼房为何不能申报安装用水?

  答复:对该问题需要进行区分,如果是城中村的一户一宅,符合政策范围的,是可以申报安装用水,可凭产权证、个人身份证都可办理。但如果建设的自建房不符合潮州市政府潮府规[2018]5号中第二十条规定,就不能申报安装用水,申报用户报装自来水地址属新建、扩建、改建的,需取得规划许可与建设许可。

  问题六:市民李女士咨询西湖公园已经免费开放,请问慧公园何时能免费开放?

  答复:西湖公园自2014年8月开始向公众免费开放,是市委市政府落实“服务社会、惠及市民”的一项具体措施。慧如公园作为我市公益性城市公园,许多市民都反映希望能够尽快免费开放。但由于公园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公园管理和日常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门票收入是公园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没有解决这方面经济来源前,还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对市民反映的公园免费开放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建议,争取尽快实现免费开放。

  问题七:市民投诉人民广场内和周边经常有市民在跳广场舞,音量也开得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休息,请问这个问题是不是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管理?

  答复:市人民广场管理处一直非常重视广场舞、唱潮剧音量扰民问题,积极组织保安队伍对广场内广场舞和唱潮剧比较集中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音量较大造成扰民的,立即劝说其降低音量,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广场管理处也多次跟广场舞组织者和潮剧爱好者进行沟通,告知其要注意娱乐时段,不能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休息,劝导他们锻炼时,要控制喇叭音量。我局也将要求广场管理处将继续履行职责,制作一批关于文明锻炼,健身不扰民的文明提示牌,结合设立的文明提示牌,做好宣传工作,在此也呼吁前来广场健身娱乐的市民,文明广场舞,健身不扰民,共同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问题八:市民咨询西湖公园公厕集中在山下园区,山上如厕困难,这个问题能否解决?

  答复:西湖公园属于开放式公园,近年来公园管理处非常重视公厕建设,在多方争取资金的情况下,对园区原来3座公厕进行改造提升,考虑到山上分布不均衡问题,分别在炮路路口、南岩和电视塔附近新建3座公厕,目前公园已有开放式公厕7座。下一步西湖公园管理处将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园公厕环境,为游客提供更好服务。

  问题九:市民咨询到西湖公园游玩时发现园区内有宠物狗出入,觉得这样不可取,有人身安全方面的顾虑,是否能禁止宠物狗进入公园内?

  答复:西湖公园于已在公园各大门出入口设置“游园须知”温馨提示牌,游园须知第7条明确指出“不得携带猫狗等宠物入园”,为加强直观印象,还增设了宠物不得入园图片标识牌。在日常工作中,只要发现想携带宠物入园现象,工作人员都会对该行为进行劝阻,虽然公园管理处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仍有一些市民不自觉,从南岩景区入口携带宠物进入公园,由于公园管理处没有执法权,对这一行为只能耐心劝说。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到西湖公园游玩时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文明游园,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对于这个问题,我局将继续跟踪管理。

  二、第二期(2019年3月27日)

  问题一:市民李先生反映市区很多道路的红绿灯路口种植了漂亮的鲜花,但是花还没有全部凋谢就更换了,觉得很可惜。

  答复:为提高道路绿化的景观效果,按市委市政府有关绿化工作要求,对市区道路渠化岛的14个节点种植时花,因时花的盛开具有时效性,一般花期为2个月,所以每两个月更换一次,以达到一定观赏效果。

  问题二:市民在微信平台咨询道路的停车位一位难求,铺户用杂物占用临时停车位,如何投诉?投诉后,是否会进行清理?

  答复:对于铺户霸占停车位,城管局和交通部门联合进行整治,整治后效果还是比较好,但是占用停车位的现象还是反复出现,接下来会继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市民如果发现有占用停车位的现象,及时举报,我们将派城管队伍及时到场纠正违规行为,举报电话2393396、2393348、12345,一旦发现,立即派队伍整治。

  问题三:林女士反映自建房于2017年建成,至今未装水表,为什么不可以装?

  答复:自建房一宅一户就可以到客服中心报装用水,如果不符合市政府住房的申报规定,按照2018年的文件规定,就无法受理。林女士可以留下地址和联系方式,随后派员到场看是否符合报装条件。

  市自来水总公司已于3月28日与林女士取得联系,并到现场进行勘查,确认林女士反映的用水申报点系新建五层半楼房,该新建楼房未能按潮州市人民政府《潮州市城乡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潮府规[2018]5号文)规定提供城乡村民新建楼房报装用水需具备条件的相关资料,无法办理申报用水。经查实,该用户2018年下半年曾到市自来水总公司申报用水,当时已有派员进行现场勘查,也因同样的情况没有受理。我局已将不能申报的原因答复林女士。

  问题四:市民在微信平台反映北关引韩干渠两侧绿化带的管养是谁负责?垃圾是由谁清理的?

  答复:潮州市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北关引韩干渠两侧绿化带管养工作,绿化带内垃圾杂物由隧成公司进行日常清理,路面由各管辖地段所在办事处管理。

  问题五:微信平台“伊言”咨询在西荣路和西园路的交叉路口正新鸡排店喂养大型犬,在红绿灯路口随地大小便,是否是城管局的管辖范围?

  答复:必须到现场察看,马上落实湘桥区城监队,要求铺户进行整改,如果超出职能范围,请公安局派员处理。

  我局高度重视,在直播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与辖属街道西湖办事处取得联系,说明市民投诉事项,要求街道即派城管、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处理。西湖办事处立即组织城管、西荣路社区居委会、辖区民警对该店店主进行劝导教育,并要求不得再将两只宠物狗栓养在人行步道,同时限期在4月5日前将宠物狗自行处理,不得在店内饲养,随后我局也派员到现场查看落实情况,并要求西湖街道加强巡查、监管。

  问题六:市民李先生咨询有关广场停车管理及停车范围方面的问题。

  答复:目前人民广场经市物价局批准的人民广场停车范围是:福安路广场文化长廊门口前,停车场设置停车车标示牌和收费标准公示牌并由专人管理,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提供正规票据;如在上述停车场以外的广场周边地方,有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并进行收费的,均属于违规收费,市民可给予抵制和举报。

  问题七:市民在微信平台对广场提出建议:本地市民知道是否是私人收取停车费,但是外地游客不清楚,目前外地游客多,自驾游多,有亲戚被私人收费还被交警贴单,建议多设指示牌。

  答复:新春路人民广场一侧人行步道,原有停车场已按上级有关要求撤销,人民广场管理处在撤销停车场的当天已在该区域显眼位置设置5块禁止停车的公告牌。为确保新春路广场一侧人行步道行人的通行顺畅,交警部门也对该区域的违规停车行为进行管理。接下来,我局将根据群众建议,落实人民广场管理处更新、更换和适当增加禁止停车区域和停车场的指示标志。请前往广场休闲活动的广大市民和游客到福安路市人民广场文化长廊停放车辆。

  问题八:市民在微信平台咨询西湖公园已实行免费开放,凤凰洲公园何时免费开放?

  答复:西湖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是市委市政府落实“服务社会、惠及市民”的一项具体措施。慧如公园、凤凰洲公园作为我市公益性城市公园,许多市民都反映希望能够尽快免费开放。但由于公园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公园管理和日常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门票收入是这两个公园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没有解决这方面经济来源前,还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对市民反映的公园免费开放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建议,争取尽快实现城市公益性公园免费开放。

  问题九:市民在微信平台反映绿榕路有些路树已经死了,大多在沿街的餐饮店门口,餐饮店把餐饮废水、垃圾倒在路树上,导致路树种不活,请进行管理,也应对沿街餐饮店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进行管理。

  答复:目前绿榕北路已经列入今年要改造的路段之一,市民反映的情况,我们会在道路改造的时候一并进行补植,至于铺户和市民破坏路树的行为,我们局会加强执法查处,加强跟踪管理,另一方面,市民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向我局反映,值班电话2393396,也可以拨打投诉举报平台12345。我局会及时派人查处。

  问题十:市民林先生反映近两年市区开展了很多美化城市的项目,道路改造、绿化提升,还有新建一些公园、公厕、市场、停车场,我们的市区环境比以前明显美丽多了,市民走在路上感觉很漂亮很舒服,大家一直称赞个不停。但是目前还有一些道路没有改造的,我发现有个别路树死去,清除掉后只剩下一个坑,可不可以申请补种路树下去,使环境美化?

  答复:市委市政府落实我局负责组织市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2017年、2018年合计已完成48条道路改造提升工作,大大提升了市区道路的通行能力,美化了市区的道路环境。目前绿榕北路、西园路、开元路等道路也都列入了今年的改造实施计划。如果市民反映的路树缺株情况是在计划改造的道路范围内的,我局将合并道路黑底化改造提升工作,对绿化同步进行提升。如在提升工程以外的道路的,市民可向市园林绿化工程队(电话号码:2800180)反映,该队派员进行现场勘察后,按实际情况安排补植。

  问题十一:市民在微信平台反映铺户门口有市政路树,树过于茂盛,有请过绿化队修剪,但是绿化队说一般是按片区修剪,没有单纯修剪某棵树,有时候要等大半年,请问铺户是否可以自行修剪?

  答复:道路的路树是不可以私自修剪的,应该是由专业队伍进行修剪,现在市区路树的管理单位是市园林绿化队,绿化队会经常性落实人员对路树进行巡查,对影响夜间路灯照明,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树会及时安排修剪,市民如果发现路树的生长影响家里的采光、安全,或发现危树、病树、树木已经生病、倾斜、有危险了,也可以向园林绿化队反映,我们也要求园林绿化队在接报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员到现场勘查,5个工作日内进行妥善的处理,绿化队的电话是2800180。

  问题十二:市民刘女士咨询对私人在自己地界内种植树木,现在已成长太高影响私人住房,要修剪怎么办?

  答复: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而你反映的绿化树是自己家里种植的,管理责任属于种植人,应由你自己委托绿化专业队伍进行处理。

  问题十三:市民在微信平台咨询如发现市区有路面破损或者下水道堵塞,或者路灯不亮,应向谁反映?

  答复:我局对属我局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或下水道,或路灯),将及时落实维护部门修复;若不属我局管理的道路(或下水道,或路灯)将转相关部门办理。市民如果发现市政设施被盗或者被损坏,请向我局市政管理科(电话:2393395)反映,也可以通过市12345潮州投诉举报系统等有关投诉平台反映,我们将在接到电话或者接到信息后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如涉及路灯)为方便市民进行路灯报障,市区潮州大道、枫春路、潮枫路和滨江长廊四条主要道路路灯已试点粘贴路灯编号标签,我局将根据试点效果逐步对市区道路路灯推广覆盖,完善我市路灯设施管理,更好地做好我市路灯管理养护工作,精细化管理,确保路灯设施正常运行。

  问题十四:市民在微信平台投诉为什么没接到停水通知就被停水?

  答复:停水有四种原因:

  第一种原因是因供水管道突然破漏需停水抢修,或水厂因供电部门突然停电不能送水。由于突发性事件停水不能提前通知用户,只能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或其它渠道告知。

  第二种原因是停电导致停水。供电线路故障,导致停水。

  第三种原因是用户欠缴水费停水。《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用户应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一个月不缴纳者,由供水企业发出水费催缴通知书,发出通知书一个月内,仍不缴交者,经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后,立即停止供水。”根据该规定,用户逾期未缴纳水费,市自来水总公司于隔月派员上门发送《催缴水费通知书》,发出通知书一个月内用户仍不缴交的,执行停止供水处理。

  第四种原因是违章停水。根据《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用户如发生违章用水现象,市自来水总公司向用户发出违章停水通知书,给予停止供水处理。

  如果《催缴水费通知书》或《违章停水通知书》无法当面送达用户,一般由发送人员将通知书张贴于用户门道显眼处,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处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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