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


潮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于11月12日、11月19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为群众解答路面执勤执法、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等问题,接受群众的咨询,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现场共接受听众咨询问题42个,直接解答42个,来电听众对解答均表示满意和接受,具体如下:
问题一:2025年11月1日起推行的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具体有哪些便利?
答:可实现全链条信息共享、一站式上牌、集成式一网通办三大便利。公安交管部门与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联网核查发票、购置税、保险等信息,免提交纸质材料;群众通过“交管12123”APP可集成办理选车、购险、选号、上牌等业务,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登记;无需多部门、多窗口往返,互联网端“只进一个门”就能办结。
问题二:能否调整湘桥区绿榕西路与潮州大道交界的红绿灯通行时长?
答:目前该路口高峰期间交通流量已呈饱和状态,红绿灯信号配时已难以满足各方的通行需求。我支队在高峰期间采取人工干预、路面民警管控等多种措施,从路网协调、区域联动控制等方面综合考虑,结合该路口交通流量的实际变化情况,对该路口红绿灯配时进行干预和分配,以确保该路口路段高峰期间道路交通的有序畅通。
问题三:电子驾驶证可以截图使用吗?
答:不可以。为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有效性,电子驾驶证是不能截图、打印下来使用的,它必须通过登录“交管12123”APP出示。
问题四:市内目前存在多处施工路段,拥堵现象严重,例如城南中英文学校门口红绿灯等待时长80秒,通行仅30秒,能否调长通行时间?
答:我们的首要目标是让一个信号周期内,整个路口的总体通行车辆数最多。如果单纯延长某个方面的绿灯时间,必然会压缩其他方面的通行时间,很可能导致交叉方向也出现严重拥堵,甚至车辆排队到上游路口,结果适得其反。目前,交管部门已在关键施工路口加派警力,在高峰时段进行手动指挥疏导。
问题五:意东三路多处右转车道为实线,长达50米,造成右转不便,能否优化?
答:经现场调研并与道路主管部门对接,意东三路的道路标线为按规定分期施工。目前,根据涉及图纸,右转车道的虚实线和交叉口的黄色网格线尚未施划完毕,道路主管部门正在完善施工中。
问题六: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群众反映:群众在第一车道,而我在第二车道怎能算不礼让行人)?
答:人行横道(斑马线)是法定交通标志标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当行人踏上斑马线时,车辆就应减速、停车礼让。人行横道前也有白色菱形图案(提醒提前减速的标志标线),减速的标准是当看到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可立即安全停车。
问题七:东山路左转往金山中学方向,绿灯仅为3秒,绿灯结束后瞬间变为红灯,通行时间不合理。
答:经现场勘察核实,确认该路口信号灯运行状态良好,其自适应配时方案设定的最低绿灯时长为18秒,且每个信号相位均配有3秒黄灯过渡,不存在绿灯3秒及无黄灯的情况。
问题八:驶过停止线后停下来,待到下次经绿再通过是否闯红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从第一张照片可看出,当时已是红灯车辆还继续通过,已违反法律法规。
再对照《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取证照片要求:1.三张照片上对应车道上的交通信号灯都为红灯;2.第一照片车辆在停止线内;3.第二、三张照片车辆有位移的迹象(车辆有向前移动)。该宗违章证据确凿,处罚依法依规。
问题九:潮州城区施工路段怎么查询?担心绕行绕远路,有没有推荐的查询方式?
答:可通过三种方式查询:一是关注“潮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查看施工通告和路况提示;二是使用高德、百度导航,开启“施工路段提醒”功能;三是收听潮州交通广播实时播报。
问题十:如果收到名下的车辆在某处违停或者其他交通违法的信息但是自己的车辆根本没去到该地方,怀疑自己的车辆被套的时候该如何应对?
答:首先应该下载手机端的交管12123APP,并且按提示捆绑认证好,并查询自己名下车辆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果刚刚发生的违章,请隔天再一次查询,因为系统偶尔存在网络延时的情况,如果隔天再次查证没有该信息所描述的违章情况,可以确定该信息为无效信息,可以不用理会。特别提示:此种信息也有可能是诈骗信息,请不要点击信息所提供的任何连接,并支付任何费用。另外,如果交管APP里确实存在违章记录,可以持名下车辆的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到车辆所属辖区的交管大队办理窗口报案。
问题十一:了解上黄牌的电动车行驶车道的问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黄牌电动车从机动车类型属性来讲,属于普通摩托车的范畴,应在机动车道行驶。驾驶黄牌电动车需要持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并且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遵守有关机动车的各类相关法律法规。
问题十二:实习期届满后处理实习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的,为什么要注销驾驶证?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工作规范》第八条: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届满后处理实习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记分应当认定为发生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达到满分的,依法注销实习驾驶证或者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问题十三:如果对交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该怎么办?期限如何规定?
答:对交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若为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等当场作出的处罚,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起诉;其他没有规定需“复议前置”的处罚,可自主选择复议或直接起诉。申请复议需在知道处罚之日起60日内提出 。提起诉讼需在知道处罚之日起6个月内,向湘桥区人民法院提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十四:能否把市区的绿灯通行指示改为定向通行,这样是否能提高通行效率?
答:将一个同时放行的相位拆分成两个顺序放行的相位,会直接增加整个信号灯的周期时长,这意味着在其他方面等待的时间会进一步增加。通过流量监测,目前市区大部分路口不适用绿灯定向通行。
问题十五:如果因为车辆违停,导致自己车辆无法通行或者阻碍到我店铺正常营业的情况下,要怎么联系车主挪车?
答: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支付宝搜索“一键挪车”、交管12123“一键挪车”以上途径进行挪车求助,或者可以电话求助管辖中队。
问题十六:交强险责任限额?
答: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问题十七: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都是三七定责,还是怎么定责?
答: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2.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问题十八:我的车辆是广州号牌的,现在一直在潮州开,最近改变了车身颜色,该怎么办,可以在潮州办理吗?
答: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办理业务时需提供有效期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并查验机动车。
问题十九: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群众反映:群众在第一车道,而我在第二车道怎能算不礼让行人)?
答:人行横道(斑马线)是法定交通标志标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当行人踏上斑马线时,车辆就应减速、停车礼让。人行横道前也有白色菱形图案(提醒提前减速的标志标线),减速的标准是当看到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可立即安全停车。
问题二十:小汽车已用8年,是否需要上线检测?
答:非营运小型汽车在10年内每2年需申领一次检验标志,其中第6年和第十年需上线监测,第2、4、8年无需上线,可直接申领检验标志。
问题二十一:针对路面货运车辆运载沙土、石仔、瓷泥等散装物品存在无遮盖,遗洒、飘散载运物污损路面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何落实严管严查措施?
答:在执勤执法中,交管部门将针对货运车辆运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加强同交通和城管部门联勤执法,严密执法频次,严查货运车辆运载沙土、石仔、瓷泥等散装物品遗洒、飘散污损路面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省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代码6014,处以罚款人民币150元。若造成路面污损的,将同时移交城综部门处罚。
问题二十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有何救济途径?
答: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题二十三: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时,不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按照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问题二十四:为什么违章处理没有首违警告?
答:首违警告需要结合处理违章的驾驶员和车辆本身在半年内的违章情况,交管系统后台会自行进行判定,并非人为操作。
问题二十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为什么发生机动车故障(或者事故等其他紧急情况)停放在应急车道被交管处罚?
答: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专门供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车道,被称为“生命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非处于紧急情况,否则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以下几种情况被视为“紧急情况”,允许使用应急车道:一是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突发故障需要停车等待救援时;二是车内乘客突发危及生命的疾病时;三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这些情况下,驾驶员应当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200米外)放置警告标志牌,以警示后方来车,并将车内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200米外)放置警告标志牌。如果司机没有按照要求做好以上两项安全防护措施,交管依法对司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问题二十六:行经施工路段时,限速一般是多少?不按限速行驶会被处罚吗?
答:施工路段限速通常为20-30公里/小时,具体以现场临时限速标志为准。施工路段视线不佳、路面可能不平整,减速是保障自身和施工人员安全的关键。
问题二十七:什么是严管路?在该路停放车辆为什么在违停没有提前通知挪车就进行处罚?
答:严管路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拥堵和较少交通事故,在车流人流稠密、交通拥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道路设置的严格管理道路。如因违停车辆规定停放在严管路、禁止停车位置、斑马线上、因违停导致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短信通知挪车,严重者可以拖车处理。
问题二十八:为什么对我开具的罚单,等到我去缴款的时候,有额外的费用?昨天违停被处罚为何没有在交管12123上显示?
答: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凭证裁决后的处罚决定书都需要在15个自然日内进行缴款,否则在第16个自然日开始每天将会加收罚款额3%的滞纳金。
执勤人员对违停车辆进行违停抄告采集后,上传数据后由审核部门需要三个工作进行审核、审批。
问题二十九:驾驶证扣分满12分、24分、36分分别要考科目几?
答:驾驶证因违法行为扣满12分未达24分的,需补考科目一;扣满24分未达36分的,需补考科目一、科目三;扣分满36分以上的需补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问题三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直接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则?
答: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如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买车辆发票的材料到绿茵路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站进行入户登记。
问题三十一:处理违章是否能现金缴款?
答:目前处理违章缴款方式无法现金缴款,需在手机下载APP交管12123,注册登录后进行缴款。
问题三十二:交通事故为什么要扣车?
答: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以及处理涉案车辆的其他交通违法情况。
问题三十三:交管12123 app可以处理异地违法吗?
答:可以。用户可在手机APP交管12123违法处理页面,根据引导进行自助处理。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1、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2、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3、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问题三十四:自己在外市有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潮州处理吗?
答: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所以在异地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潮州处理。
问题三十五:同一车主名下的车牌号码可以互换,是吗?
答:可以。根据公安交管深化放管服10项便民利民措施,只要你原来的汽车使用一年以上,在同一登记地、同一车主名下的同一号牌种类的车辆,可以互换号牌号码。
问题三十六:我名下有一辆潮州本地号牌的小汽车,因工作原因要去外地工作,我想把车转到外地,要如何办理?
答:您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APP上面直接申请机动车电子转籍,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将车开到汕头车管所进行办理即可。
问题三十七:我爸65周岁了,还能考小汽车的驾驶证吗?驾驶证期满如何换证?70岁以上老人换证有特殊要求吗?
答:可以的。根据公安交管深化放管服12项便民利民措施,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而且为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在考领驾驶证报名时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
驾驶人应在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换证,需准备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原件(丢失除外)、联网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车管窗口办理。70周岁以上驾驶人需额外进行三力检测,合格后再进行体检,其他材料与普通换证一致。
问题三十八:我在外地读书,报考了C1,已考过科目一,现在毕业想回来潮州继续学习考试,请问可否?
答:可以的。驾驶人本人持身份证到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就可以。
问题三十九: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一定需要报警?
答:未碰撞到公共设施且事故双方能协商不需要交管出具证明的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或报保险处理。
问题四十: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
答:酒驾出车祸,交强险赔偿,但商业保险不赔。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醉酒驾驶交强是不赔的,酒后可以赔。
问题四十一:车辆被暂扣需要到哪里进行处理?
答:先看强制措施凭证上是被哪个大队中队暂扣的,然后携带好车辆相关材料(有牌的带行驶证或者车辆登记证书,无牌的携带车辆合格证和发票)及驾驶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到相应的大队处理室(凭证上有地址)进行裁决处理后,可放车。如车辆为报废车、假牌、套牌车,还需按照交通法规作进一步处理,具体流程可现场咨询违法窗口工作人员。
问题四十二:新车牌发放是否有规律?临时牌有效期多长,能申请多少次?
答:新车牌发放并无规律,需根据号牌池的存量情况,调整新号牌发放时间。临时牌有效期为30天,最多能申请3次。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