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应急管理局“潮州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听众反映的问题答复内容(第一期)

2024-03-06 16:26
发布单位:潮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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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4日上午,潮州市应急管理局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期间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平台收到咨询问题共12个,具体如下:

  1.微信平台朋友提问:我是枫溪人,去年底枫溪区撤区改镇,现在是潮安区枫溪镇了,请问一下,潮安区许多乡镇都可以申请烟花爆竹零售布点,我们枫溪镇现在可以申请烟花爆竹的零售许可布点吗?

  回答: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2日印发《潮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潮府规【2024】1号文件)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第二条:本市的湘桥区、潮安区枫溪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适用本规定。第七条:本规定范围内,除磷溪镇、官塘镇和铁铺镇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此,潮安区枫溪镇属于我市禁燃区域,不能申请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也就是说枫溪镇区域内不能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2.微信平台朋友提问:我现在在金石镇申请了一个烟花爆竹门店,潮安区应急管理局给我颁发了正副两张证,请问一下我能不能拿其中一张副证到庵埠镇再开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分店?

  回答:您刚才提问的这个问题属于一证两用的违法行为。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6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也就是说,您当时向潮安区应急管理局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时填写的经营地址是您合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唯一门店地址。绝不允许把您的烟花爆竹许可证副本拿到另一个地点去经营,否则,我局将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款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洪先生来电提问:听人说国家准备要全面放开烟花爆竹的禁燃,我想到我乡里申请一家烟花爆竹的批发仓库,请问烟花爆竹的批发布点有哪些要求?该如何申请?

  回答: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和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烟草爆竹的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规划确定,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第六条:批发企业的布点必须符合以下政策规定:1、必须符合当地产业政策;2、必须符合当地烟花爆竹燃放政策;3;具备批发经营许可证颁发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4、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不得从事黑火药、引线经营。第七条:市级发证机关按照本细则第五、第六条规定提出本地区批发企业的布点方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公布批发企业布点规划。需新增设批发企业布点的,必须提供批发企业所在地规划部门出具拟建自有烟花爆竹仓储设施用地选址意见证明资料,由市级发证机关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应急管理厅调整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4.林先生来电提问:近期政府部门来检查,要求工厂的电工得培训取证后才能从事电工工作,请问得去哪里培训,是否有指定的报名机构?

  回答:您好,工厂的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即是您工厂的电工(按工厂工作实际,正常是低压电工)必须到有培训考试资质的机构参加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结束后再进行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通过后由我局核发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报名培训是没有指定机构的,全市目前有资质的培训机构11家,我们已经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应急管理局子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对外公开发布,您可以登录查询培训机构的信息(里面有各个机构的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培训工种等信息),然后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自己觉得合适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就好。也可以提前打电话向机构咨询一下,问清楚报名需要准备什么证件、照片之类的,免得多次跑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严先生来电提问:我是一家工厂的安全管理人员,近期有保险公司到我们工厂推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一定要购买?

  回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或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以及第三者的直接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负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什么生产经营单位需要购买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需不需要购买、投保,主要是看您所在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属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那就必须投保。如果是属于其他行业领域的,那就是鼓励投保,你们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去确定。从企业角度看,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能够转嫁赔偿责任,减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赔偿压力,便于事故后迅速恢复生产再谋发展。所以,除了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外,我们也是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6.微信平台朋友提问:请问特种作业操作证原来是实体证,现在电子证,实体证还没过期,用不用去换电子证?

  回答:您好,微信平台朋友,特种作业操作证原来是实体证,只需等到期了考试通过就换发电子证就可以了,实体证还没过期,不用去换电子证。

  7.庄先生来电提问:我电焊工考试通过了,以前都是到考试的地方领一张卡片的证,现在听说用电子证,得自己用手机下载保存起来,我想问一下,我得怎么操作?

  回答:您好,您说的是对的,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我们就全面推行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现在已经不发卡片实体证了。您考核合格后,我们局会给您核发电子证书,您可以自行下载保存使用。您可以使用手机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要求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后,在“我的证书”功能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假如下载的过程中因为人像不清晰或“人脸识别”等问题未能通过审核认证,系统会提醒您采用人工审核,提交人工审核申请后手机上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您的实人认证人工审核已提交到潮州市应急管理局,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然后您的实人认证审核申请会显示在我们的审核发证系统中,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审核处理,审核结果系统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您,就可以正常下载电子证书了。如果急用的话,您可以打我们的办公室电话2120862提醒告知一下,我们会第一时间帮您审核处理。这里需要特别提醒××先生,用手机关注公众号注册或登录查询系统必须用自己原来报名参加考试的手机号进行认证登录,千万不能用别人的手机或者替别人登录下载,这样会被系统自动锁定,无法下载电子证书。

  8.微信平台朋友提问:我们公司是一家以木材为主要材料的人造板生产企业,为什么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会发生粉尘爆炸?

  回答:首先,什么是粉尘爆炸?是指可燃粉尘在受限空间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在点火源作用下,形成的粉尘空气混合物快速燃烧,并引起温度、压力急骤升高的爆炸。粉尘爆炸多发生在伴有铝粉、镁粉、锌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树脂加工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粉、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粉尘、植物纤维尘等产生的生产加工场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管四〔2015〕84号)规定,木粉尘属于可燃性粉尘,如果您公司有砂光工序的,在砂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度比较小,在粉尘积聚较多、形成粉尘云、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有助燃物(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遇到点火源(有明火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就会发生粉尘爆炸。对此,贵公司要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消除粉尘源,要严格控制点火源,规范动火作业,相关电气设备要按规定进行防爆,确保安全。

  9.微信平台朋友提问:我听一个朋友说,要卖烟花爆竹,需取得应急部门发的证件才能经营,如果无证私自经营,将会受到处罚,是吗?

  回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如果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制品的,应急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查实,将会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的经营活动,同时将视当事人违法情节的轻重,对当事人处2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经营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私自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将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的。

  10.微信平台朋友提问:市民到正规的烟花爆炸经营店购买烟花爆竹,如果有质量问题,请问是不是向应急管理部门反映?

  回答:烟花爆炸经营许可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质量是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如果烟花爆竹出现质量问题,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11.微信平台朋友提问:未成年人燃气烟花爆竹不太安全,请问应急管理部门是否有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店签订责任书,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这方面如何加强监管?

  回答:首先非常感谢这位热心听众朋友,你给我局提出的这个建议非常中肯,目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的销售安全监管是我局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从去年年底至今天,各级应急部门先后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旺季烟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等文件,同时组织开展地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交叉检查。潮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2日也重新出台了《潮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市公安局和我们市应急管理局本月初还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今天下午市安委办准备牵头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研判会》,近期也准备组织公安、交通和市监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可见我们应急管理部门对当前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是高度重视的。关于建议不要让烟花爆竹零售店随便把烟花爆竹卖给未成年人和小孩这件事我们应急管理部门也正在想办法、找措施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经营行为。由于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准购买爆竹爆竹这一条,加上烟花爆竹儿童型的产品较多,药量小,危险性较低,一刀切不让未成人购买烟花或者是全面禁止显然是有困难的,但我们应急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有要求零售门店一定要区别对待出售,特别对儿童单独来购买烟花或者是爆竹的必须要求要有监护人在场才能卖。我们政府部门会加大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社会宣传活动,近期市公安局和我们市应急管理局的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二点就是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正在探索实名机制购买烟花爆竹,规范零售管理,据了解,我市这一举措应该是全国首创。接下来,我们将跟公安部门一起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要求我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尽可能实行实名制购买烟花爆竹,指导零售门店正确使用“平安潮州公众号”APP实名登记系统,教育引导儿童一定要在家长的带领下实名购买烟花爆竹,同时严厉打击超药量和非正规合格儿童烟花产品,尽最大力度确保未成年人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

  12.蔡先生来电提问:我是一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我想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另外一个人行吗?请问能不能变更,如何变更?

  回答:这位听众,您好!您刚才问到主要负责人能否变更,这是可以变更的。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变更申请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同时要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事大厅窗口提交申请。对已经受理的变更申请,我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变更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现提速到1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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