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粤海水务参加2023年《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 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情况

2023-06-02 08:35
发布单位:潮州粤海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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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5月17日和5月24日,上线潮州广播电视台“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围绕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和水压、用水报装、水表业务、水费计价与收缴、管道维修、客户服务等方面内容接受广大听众朋友的咨询、建议和投诉。期间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和与主持人互动交流等方式,收到咨询问题共18个,具体如下:

一、主持人提问如向在建楼房“转供水”属于违约用水行为吗?

答:主持人,您好,按照《潮州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经查实存在盗用或者非法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供用水合同约定补缴水费。”根据我司同用户签订的《供用水合同》第六条(五)约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他人转供水,不得向合同约定的用水范围外供水或改变用水性质。”因此,用户向在建楼房“转供水”属于违约行为。

二、林先生通过来电咨询,抄表人员有没有到现场抄查水表?觉得每月都差不多?

答:林先生,您好,我司自从1998年1月起实行电脑抄表收费,抄表员统一使用电子抄表器抄验水表,抄表员必须到现场抄查水表本期行码,同时,我司对抄表员抄查水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如果违反抄查水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受到处分。

林先生:那水表计量准确吗怀疑不准确可以怎么处理

答:林先生,您好,如对我司水表计量准确性存在异议,可到我司办理水表检验业务。单位用户需带资料:单位证明、缴费卡、经办人身份证;个人用户需带资料缴费卡、用户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市区用户到环城南路14号营业处办理;枫溪区用户到新风路枫溪分公司营业所办理。

三、张女士通过电话咨询,临时停水怎么没有通知?

答:张女士,您好!我司目前对计划性停水,如管道施工需要,或者供水设施维护需要停水的,我司均会提前24小时发布停水通知;对应急性停水,如水厂突发停电、供水管道突发爆管抢修等突发性停水的,我司也会尽可能紧急通知用户做好蓄水准备。

广大用水户可通过关注“粤海水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停水通知;也可主动联系我司客服热线96968,留下联系方式,我    司接下来计划通过短信方式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张女士:那你们通过什么方式通知?

答:目前我司发布停水通知的渠道主要有:通过“粤海水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在停水区域粘贴停水通知;或者电话通知停水的住宅小区、居委会、村委会、大用水户等。

四、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如要新报装水表,如何收费?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在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新开户业务,DN50管道及以下且长度200米以内的管道安装及配套等费用由我司负责(按一户一表原则免费提供水表一只)。若用户需要办理如一址多表、个性化供水需求及建筑红线内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等非常规服务,经核实同意后应按实缴交工程费用。在我司供水范围内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向我司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同意的,无论管道、水表口径大小,均为其免费提供并安装一只水表及相关配件。需要收费的项目,工程费用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有关计价规定计算工程费用。

五、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租户能不能申报水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租户可以办理申报用水。租户除提供申报用水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租赁合同、②出租方提供水费担保承诺书(承诺缴交水费的主体责任人)。

六、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这两个月水量突然增多,抄表员抄表时为何没有及时告知用户?

答:按照《潮州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点规定:“注册结算水表之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维护”。根据我司同用户签订的《供用水合同》第四条约定,“(一)供、用水设施产权与维护管理权限分界点是:甲方安装的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处。(二)管理权限分界点(含计费水表)入水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管理权限分界点出水侧的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用户家中管道或用水设施漏水,应由用户自行管理维护。

我司抄表员到现场抄查水表时无法当场判断用户具体用水情况,之后在用水量异常排查中,对出现用水量明显异常的用户,我司会通过用户留存的电话联系用户,或到现场粘贴纸质提醒函的方式提醒用户,但目前很多用户均没有留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到现场也经常无法联系到用户,因此请用户及时检查家里的用水设备情况,避免出现水资源浪费,广大用户也可以主动联系我们,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司提供更优质到位的服务。

七、朱小姐来电咨询,水管破裂修补后,通水后为什么家里的水压反而很低?

答:朱小姐,您好!管道修复后,家里出现水压低的情况,有以下原因:因工程完成,刚开阀门放水,原停水的用户都在同一时间用水,水量暂时供应不足;管道因停水抢修,放空的给水管中突然通水时水流夹带气体,将原附着于管壁的少量泥沙或锈斑冲出,造成个别使用时间长的水表或水表前后阀门堵塞,出现水压低甚至没水。用户可以拨打96968服务热线报障,我司将派员排除故障。

八、李女士来电咨询,为什么早晨起来用水,水比较混浊,至少要放掉两桶水才能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答:李女士,您好!我司出厂水和用水点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是无色无异味的,如用户家中自来水长时间出现水质不良,有可能是水表后管道安装使用时间较长,或以前采用的金属管道老化、管壁锈蚀,影响了水质。可以将水表后的给水管道更换为环保新型材料管道来解决。

九、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桥东下津村水压低问题?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桥东下津村是我司供水范围,由于不清楚具体反映地址,下线后我司将派员对下津村进行测压,或者用户也可拔打我司热线96968反映。

下线后,经我司对下津村进行排查,未发现供水水压异常问题,现场测压结果,用水低峰期水压为0.28-0.32MPa、用水高峰期水压为0.26-0.3MPa。所有压力点都高于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如用户存在用水问题,请拨打96968供水服务热线反映,我司将积极排查解决。

十、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城乡土地没有相关证明和报建手续,可以报装水表吗?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我司按照用水报装办事指南,提供以下资料:单位用户需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政府有关文件/街道办事处或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可供水证明等;个人用户需带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街道办事处或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可供水证明。

十一、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低保困难户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我司对低保困难户优惠政策,实行每月享受8立方米内免收水费(超过8立方米的按超过水量收费)、免收容量水费、免收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以0.95元/立方米收费等优惠政策。

主持人:那要怎么办理?

用户办理低保困难户水费优惠业务需带资料用户身份证、缴费卡、民政局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年度审批通过《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如果缴费卡用户名、地址与低保证不符的需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用户名称与低保人名称不相符的需办理过户改名手续或提供相关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就可以办理。

十二、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水龙头打开后有响声,这是什么原因?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水龙头打开发出响声是由于用户水表后管道里面存在少量空气的原因造成。可以通过慢慢打开水龙头,排出水管内的空气,此现象就会自动消失。

十三、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反映意溪东洋村水压低情况?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意溪东洋村不属于我司供水范围。可以向意溪水厂或者意溪镇政府反映。

十四、林先生来电咨询,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压不正常或水质差,该怎么办?

答:林先生,您好!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压不正常或水质差,可以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反映情况,由物业管理单位解决。根据2021年印发的《潮州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市、县(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林女士来电咨询,看到消防栓漏水,街道上有人在消防栓取水,该向哪位部门反映?

答,林女士,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反映, 市民发现市政消火栓漏水或被私自接驳使用,可直接拨打96968供水服务热线或到我司营业厅反映情况,也可向消防部门反映。

十六、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住宅小区楼房加装电梯,楼房前水管道、水表要移开,需要怎么办理?

答:您好!住宅小区楼房加装电梯需迁移给水管道或水表时,需先将电梯安装方案送我司对给水管道及水表的影响进行审核,确定可以进行迁移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给水管道需带资料:用户报建电梯的相关手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迁移水表需带资料:需迁移所有水表的用户缴费卡复印件、用户集体委托办理移表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可以到我司西河路新兴里16号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西河营业厅综合窗口。

十七、陈女士来电咨询,为什么这几个月微信公众号不能缴费?

答:陈女士,您好!“潮州供水”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11月20日正式迁入“粤海水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并于12月15日起停用原公众号的水费查缴服务,统一由“粤海水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供服务。广大市民可关注“粤海水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绑定缴费卡,或者在原“潮州供水”微信公众号的“新公众号”栏目点击蓝色按钮直接链接到新公众号绑定进行水费查缴业务。“粤海水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将为用户提供水费信息查缴、价格文件查询、业务办理、开具电子发票、报漏报障、投诉建议等优质的供用水服务。用户如有疑问,请拨打供水服务热线96968进行咨询。    

十八、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因太忙了,没缴水费,水表被拆除,为何没有提前告知?

答:您好!根据我司同用户签订的《供用水合同》约定:“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所发送的一切通知,以按乙方地址(或用水地址)直接投递或张贴或投放乙方信箱、门口、表位、邮寄、手机短信的方式送达,一经按乙方的地址(或用水地址)投递或张贴,或投放乙方信箱、门口、表位、按乙方住所地址邮寄、按乙方提供的手机号发送短信均视为送达。若乙方仍接收不到水费通知单,应自行到甲方营业部或通过甲方的服务电话96968查询。以上通知亦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或其它媒体公告的方式送达。”

  我司目前的催缴通知是以纸质张贴至用水地址,或通过用户留存的电话联系用户提醒方式送达,目前很多用户均没有留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经常无法联系到用户,广大用户可以主动联系我们,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司提供更优质到位的服务。

  通过参加本次《潮州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牢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用水服务的初心,践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秉承粤海“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的核心理念。以此次上线“政风行风热线”为契机,我司将持续改进服务、提高效能,推进工作方法不断地改进和提升,加快健全供水服务体系和加强供水保障能力步伐,以更加优质的供水服务保障,进一步在潮州市树立粤海水务的良好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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