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枫 炫 非 公 证 继 承 公 告
2022-10-1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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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王润波和杨彩屏生前共同共有,以王润波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新桥东路新馨里二幢402号房, 建筑面积:87.34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证字第C1866748号,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403号房;西至空间;北至401号房、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蔡枫炫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