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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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2181071
通讯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潮州市环境保护局 监察科
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门第岭埔
建设单位: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江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 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门第岭埔,垃圾处理量为1200t/d,年处理垃圾43.8万吨。配置3台400t/d“往复顺推式”机械炉排焚烧炉和2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扩建条件,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12月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2014年1月17日获潮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潮环建[2014]3号)。由于项目在实际建设中进行规模调整、污水处理流程调整等变更,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并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潮州市环保局《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的补充意见》。由于项目试运行期间烟气排放的NOx及HCl的排放浓度无法长期稳定满足环评补充意见中NOx日均浓度150mg/Nm3 的要求,HCl 的小时及日均指标无法长期稳定满足 10 mg/Nm3 的要求,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报告》,潮州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12日出具了《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
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投入试运行。2018年4月,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广州江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8年7月15日,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
取消声、隔声措施,将汽轮机、发电机安装在主厂房内并采取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
1、炉渣已与潮州市鸿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利用炉渣制作环保砖。
2、飞灰选用螯合剂(液态螯合剂)稳定化固化技术工艺进行固化,经固化后的飞灰暂存于厂区飞灰养护场,后送至潮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填埋处理。
3、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经脱水后与废活性炭一起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广州江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行稳定,各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90.0%—102.8%,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要求。
(二)噪声
厂界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三)固体废物
1、炉渣已与潮州市鸿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利用炉渣制作环保砖。
2、飞灰选用螯合剂(液态螯合剂)稳定化固化技术工艺进行固化,经固化后的飞灰暂存于厂区飞灰养护场,后送至潮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填埋处理。
3、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经脱水后与废活性炭一起送焚烧炉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