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5807U/2023-00104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14
名称: 遗体能否跨地区运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遗体能否跨地区运送?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

  根据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广东省民政厅遗体接运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跨省、市接运遗体,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