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策问答(城乡居民养老)(四)

2022-01-2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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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认证怎么办理?

  (一)生物特征认证和采集

  1.自助终端认证。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到就近的城乡居保对外经办服务机构(既人社所)通过“广东省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进行生物特征认证;

  2.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已采集了生物特征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智能手机关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认证。

  3.现场认证。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本人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城乡居保对外经办服务机构(既人社所)或县区社保局办理资格认证。

  (二)传统认证

  通过村(居)委批量提交名单进行认证。

  十一、参保人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从参保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十二、参保人死亡是否能领取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按其死亡时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6个月的标准计发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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