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11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51号)文件精神要求,推进监管事项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联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进行梳理和录入,稳步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对接。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准备工作。启动“互联网+监管”工作以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高度重视,落实推进团队,及时在监管系统上为各部门创建账号;印发《关于完成我市监管事项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及完善实施清单工作的通知》(潮数字办函〔2019〕3号),明确各部门按省要求完成监管事项数据对接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建立本地QQ群、微信工作群,为各部门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二、认领监管事项,编制实施清单。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做好系统监督事项的录入和编制实施清单工作。监管事项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个监管事项类别。部门在监管系统中认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事项认领后再按照实施主体、监管对象、检查类别、检查内容、双随机信息等内容,编制录入的实施清单。各部门结合本级部门职能和我市实际情况,对于无权限认领的目录以及因职能下放县区无需编制实施清单事项,逐一进行说明。
目前,我市在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中从省直部门确认的836项中认领了监管事项754项,不认领事项82项,已完成本阶段事项认领工作。现各部门继续完善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已编制实施清单580项,无需编制的实施清单38项,完成情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