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黄祝源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新桥路灰路头10号603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6035602号,建筑面积82.7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601号房、空间;西至空间、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为黄祝源、蔡丽花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黄漫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黄祝源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