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受理广东宏诚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韩江大桥头南侧(原潮州钴冶炼厂)车辆服务中心项目的补办用地、不动产登记手续的申请。经查,该宗地原土地权利人为潮州钴冶炼厂,1998年、2000年潮州钴冶炼厂和潮州市宏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合伙开办潮州宏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车辆服务中心。现服务中心范围内加油站、综合楼、机房等建筑物已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人为潮州市宏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除加油站占用土地已补办出让手续外,其余土地性质至今仍保留国有划拨方式。经测绘队伍调查测量,车辆服务中心项目现实际用地面积4678.87平方米。
现我局拟为广东宏诚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如对上述土地权属确认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登报、登网络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向我局书面反映。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