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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6033C/2025-00106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6-05
名称: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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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05  浏览次数:-

  为深化我市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11日印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2025年3月底前在我局备案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共随机抽查企业15家,核查结果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4家,不配合提交核查资料的企业4家,核查期间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6家,营业执照已迁移出我市的企业1家。

  二、核查发现的问题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的规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整改要求

  (一)相关信息不全的企业要及时在“三库一平台”中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完整;

  (二)净资产、人员、经营场所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要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对没有按要求提交核查资料的相关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必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整改期间,企业不能承揽新的业务。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我局将依法撤销相关资质证书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加大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力度,凡在我市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将建立资质动态核查长效机制,不定时抽查已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公示,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


  附件:2025年第一批资质动态核查汇总表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

1.2025年第一批资质动态核查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