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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6033C/2025-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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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提效能作用,有力推进潮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条例》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信息公开力度,紧扣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关键内容、关键环节,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内容进行主动公开,通过潮州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微信公众号“潮州住建”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024年度在潮州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和微信公众号“潮州住建”主动公开发布推送信息共528条次,做好潮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强化法治思维和服务意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22件已按时办结答复,其余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加强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加强潮州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各环节的审查内容、规范程序和主体责任。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对重点内容进行反复校核,做到“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定期对历史信息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等信息的做到坚决不上网。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工作要求,对我局牵头制订的政策文件,及时在潮州政府网站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率。2024年度开展了《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21-2035)》《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管理办法(修订)》《潮州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潮州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潮州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潮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试行)》《潮州市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潮州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规定》等8份文件的政策解读。

  (五)积极推进政民互动工作。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机制,拓宽公众信息反馈渠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民互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2024年度在潮州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潮州市城镇燃气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潮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潮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湘桥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整合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潮州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潮州市城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2024年度共收到网民咨询投诉留言37条,及时作出答复37条,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1

1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信息公开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新的一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扩大部门信息的覆盖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深化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和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