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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6033C/2024-00100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6-04
名称: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9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情况(第二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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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9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情况(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4-06-04  浏览次数:-

2024年5月29日,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期间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平台收到咨询问题共8个,具体如下:

微信图片_202405291601482.jpg

1.王女士通过电话咨询,其家住名邦花苑a区,什么时候小区能通管道燃气?该如何申请,相关费用怎么收取?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目前,我市正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瓶改管”工作,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供气一个”的方式,对符合改造条件的、且大部分用户有报装意向的小区开展“瓶改管”。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完成11个老旧小区“瓶改管”工作。目前名邦花苑B区已经开通管道气,如果A区也想改用管道气的话也是可以去申请的。居民小区燃气庭院管、立管属于小区业主共有,新建楼盘配套燃气设施是列入小区的开发成本,老旧住宅小区原来没有通管道燃气的,如果超过一半以上业主有加装管道气意向的话,可以由小区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组织申报建设,小区业主可以共同联系、委托代建单位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单位供气;还可以由小区业主直接委托潮州深能燃气公司代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直接由潮州深能燃气公司供气。老旧住宅小区“瓶改管”改造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小区红线外的市政管网铺设工程费,一部分是小区红线内庭院管、楼栋立管的铺设工程费。小区红线外市政管网铺设工程费由供气企业,即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单位潮州深能燃气公司承担,小区红线内庭院管、楼栋立管的建设费及用户端燃气设施等费用就由小区业主去合理分摊,每个小区建设情况不同,费用也相应有点差别。

2.洪女士通过电话咨询,公房能否转租?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单位或个人承租公房,应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办理租赁手续,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房不能私自转租,根据《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使用单位或个人私自将公房转租、转让、转卖者,房管部门有权将公房收回。

3.网友通过微信平台咨询,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申请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是多少?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根据国家统计局潮州调查队提供的2023年度我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统计数据,我市湘桥区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031元。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潮府规〔2021〕17 号)、《潮州市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潮府〔2023〕26号)等文件规定,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应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2024年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2102元。

4.网友通过微信平台咨询,其了解到近期潮州市住建局印发了《潮州市农村住房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对自建房建设审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其家住湘桥区凤新街道竹围村,有一块国有土地性质的地在今年1月份申请建设住房,至目前相关部门仍未审批通过,想了解是怎么回事?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潮州市农村住房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在今年4月30日由我局印发实施。《指引》中对农村住房建设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其中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成片集中式村民自建住房和零星村民自建住房,是由镇政府负责报建审批和监督建设活动,因此您申请的住房建设是由属地凤新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0768-2393323进行咨询。

5.蔡女士通过电话咨询,其为湘桥区凤新街道恒大山水城71栋的业主,目前家里还没有安装燃气表,还没开通燃气,想咨询下该怎么去申报通气?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目前恒大山水城71栋已经通气了,如果您家里还没装燃气表,可以先到小区物业办理燃气表安装业务,等燃气表安装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等资料到深能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通气手续,并签订供气合同,等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预约并上门通气。

6.陈女士通过电话咨询,什么人群才能申请公租房或租赁补贴?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可到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到市政数局6楼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领取资料表格填写后送居委会审核和公示。审核公示完成后再送到市政数局6楼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我局收件后将进行审核,通过后将通知您办理相关手续。

7.网友通过微信平台咨询,公房能否继承?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直管公房租赁权是不能继承的,只能申请办理更名续租手续。租用住宅公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去世的,其共同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没有其他住房的,可申请更名续租。办理申请更名续租,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潮州市住宅直管公房租赁申请审批表》;(三)申请人身份证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不动产权属登记情况书面证明;(五)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六)原承租人死亡证明。

8.黄女士通过电话咨询,其有一套标准价房改房要上市交易,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去办理?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标准价房改房上市需要准备下面6方面的资料:(1)《潮州市职工标准价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呈批表》一式三份(经原产权单位签意见和加盖公章);(2)《评估价格通知书》;(3)《潮州市公有住房一次性付款买卖协议书》(复印件);(4)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5)房产业权人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件;(6)缴纳20%增值金额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也可以拨打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68-222549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