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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MB2C91306B/2022-00183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6-03
名称: 市安委办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调研督导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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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调研督导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次数:-

      6月1日下午,市安委办组织调研督导组,到饶平县青岚地质公园开展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调研督导。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高瑞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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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督导组一行对饶平县青岚地质公园玻璃桥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饶平县政府关于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景区玻璃桥项目安全管理、安全评估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就推进玻璃桥项目开放运营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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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督导组强调,饶平县政府要切实担负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旅游安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要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能,加强对玻璃桥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对没有安全许可或安全评估的要坚决关停;要加强对上衔接,推动建立健全玻璃桥项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县区开展安全评估和安全许可,有序推进我市玻璃桥项目开放运营。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潮州市党政部门及上级驻潮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做好旅游设施维护和检修,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筑牢安全底线,保障广大游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