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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MB2C91517T/2025-00091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7-14
名称: 职工综合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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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综合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发布日期:2025-07-14  浏览次数:-

参加职工综合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由医保部门将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中。

一、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下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四)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注意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二、划入额度有多少

1、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 2%。

2、缴费年限符合规定条件,并已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100.31元。

三、个账余额查询方式

参保人可在“粤医保”小程序首页查看个人余额,或者点击“个人账户”查询余额以及收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