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和2月26日上午,市医保局作客潮州人民广播电台《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向广大群众介绍市医保局职能和去年以来我市医保工作情况及成效,围绕医疗待遇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医保业务办理等方面内容与广大群众直接交流,详细解答群众的咨询。此次上线活动共接收群众咨询问题25个,现场解答25个。具体如下:
一、前段时间看到新闻在宣传,现在村卫生站也可以报医保。有没有条件限制?需不需要什么手续?
答:自2024年11月29日起,我市923家符合条件的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和获得各级财政补助的村卫生站全部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打通了老百姓医保结算的“最后一公里”。
随着“村医通”医保结算系统正式上线启用,村医经过专业培训后,仅需一部智能手机即可完成医保结算,无须架设医保专线、配置电脑等硬件设备,上门看诊也可随时操作。群众只需配合“刷脸”,在家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有效提升农村参保群众就医报销的普及度和便捷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自身实际情况到本市一家村卫生站,或参保所属统筹区医保中心申请办理普通门诊选点登记手续,填写《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定表》。完成选点登记手续后,凭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到选定的村卫生站,就医可享受我市普通门诊待遇。目前我市普通门诊待遇报销比例为70%;职工住院医保和居民医保单次限额100元,年度限额600元;职工综合医保单次限额500元,年度限额为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二、《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出
台后,参加基本医保有哪些重大利好?
答:2024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公布。《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常住地参保、健全激励约束、完善筹资政策、健全精准扩面、强化宣传动员、强化部门联动、保障资金支持等机制。发布后,参保人可以享有五大红利:分别是“放”,即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提出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扩”,即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提”,即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奖”,即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当年未发生居民医保基金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便”,即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在基层落地。
三、近期听说医保待遇有等待期,如果忘记参保,断保后再参保就会有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如果2025年以前没参保会不会受到影响?
答:这种情况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政策是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起开始执行,即使以前没参保,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来正常参保,但是2024年年底集中征缴期没有参保缴费,那2025年就会有待遇等待期。所以,希望大家还是按时按规定参保。
四、2024年底忘记缴2025年度居民医保,目前还没产生医保报销费用,现在是否可以补缴?
答:根据上级健全基本医疗保障长效机制的有关规定,对于未在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即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人员,2025年1月1日起可以继续参保缴费,参保人可到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有条件的县区可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或线上进行参保登记,经审核合格后到税务窗口或线上缴费。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需要设置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比如,2025年2月19日成功缴费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需到2025年5月19日后才享受医保待遇。
五、看到新闻报道说现在辅助生殖治疗也可以报销了,可以报销多少?需要怎么申请?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精神,进一步优化完善医保领域支持积极生育措施,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特定病种编码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17号)等文件精神。自2024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特定病种,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作为我市门诊特定病种之一,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年度支付限额为职工医保10000元/年、居民医保8000元/年,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计算。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
申请流程参照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流程执行,即参保人在具有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包含本、异地)进行体检,经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病情符合该病种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出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表》。认定手续完成后,参保人需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有效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就诊,才能正常享受待遇。
需要强调的是,享受该项待遇必须要到经省卫健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目前,我市经省卫健委批准的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为潮州市中心医院。
六、湘桥区居民2025年1月份已经就业,公司有购买职工医保,原来在2024年底已经缴纳2025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目前还没产生医疗报销费用,原来缴纳的居民医保费是否可以申请退费?如果不能退费,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
答: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0〕32号)有关规定,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因此,上述问题中的参保人已经进入了2025年度的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其个人缴费是不能再退回的。对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七、新生儿要参保如何参加医保?是否有1年内随家长医保享受医保待遇的政策?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和《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享受政策的通知》(潮医保〔2023〕45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新生儿需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新生儿出生后参保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如果出生两年后再参保缴费,则需要有固定等待期3个月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共4个月等待期。所以,建议在孩子出生6个月内,抓紧时间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避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八、2024年底忘记缴居民医保,2025年2月想补缴居民医保,因为加上3个月的等待期,实际享受医保的月份没有12个月,那么缴费金额是否还得按全年的标准缴纳?
答:是的。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400元。
九、为什么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都涨?从十几年前的几十块钱涨到今年的400块。
答:目前,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11年至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400元。目前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左右。医保费连年上涨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医疗服务价格上涨。随着经济发展、新药和新医疗技术的使用等原因,医疗成本、医疗价格也在上涨,为了适应医疗服务的价格提升,医疗费用也在上涨,医保的报销费用也在上涨。
二是保障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目前,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限额达到了每人每年600元,门诊特定病种达到55种,住院年度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也达到40万元。同时,国家医保局每年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通过药品谈判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确保患者能及时用上新药、特效药。2017年至2025年,医保药品目录从2535种增至3159种,累计扩增624种,2024年就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医保药品目录扩增和药品谈判,显著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例如:抗癌药信迪利单抗纳入医保,信迪利单抗是治疗多种癌症的创新药,但价格昂贵,通过国家医保谈判,大幅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每支7838元从降至2843元,患者年治疗费用从约30万元降至10万元以下。同时,医保报销后,患者自己负担1-2万元,极大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糖尿病用药达格列净,通过谈判,价格从每片16元降至4.36元,并纳入医保目录,年治疗费用从6000元降至16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几百元。
医保部门通过医保目录扩增和药品谈判,大幅降低了抗癌药、罕见病药、慢性病药、抗病毒药和儿童用药的价格,并通过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了群众负担,提升了药品可及性。
十、想到广州做辅助生殖,产生的费用能否报销?
答:可以按门诊特定病种的相关程序来享受辅助生殖的报销,如果选定的医院是符合规定的广州的医院,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的。
十一、我家里有人患高血压,听说可以申请特殊门诊到医院开药治疗,请问特殊门诊如何办理?
答:目前我市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共55个。高血压属于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符合条件可以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办门特病种,可前往具备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病情符合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认定结果告知参保人员,并为参保人员出具备案后纸质版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表》。若参保人选择定点在本市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则由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定点该院就医手续,并将认定及定点信息上传至国家医保平台,参保人门特待遇自认定之日起生效。
如选定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表》及有效身份凭证原件到参保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线下办理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选点手续,参保人门特待遇自认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湘桥区居民在2024年11月缴纳了2025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目前已经就业,请问原来缴纳的居民医保费是否可以申请退费?
答:根据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规程第十九条规定,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对于以下四种情况:(一)死亡,(二)重复缴费,(三)参加职工医保,(四)在其他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情况的;医保经办机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现在已经是2025年2月,原来缴费的2025年度的居民医保已经进入了待遇享受期,按规定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十三、要带家里人去广州住院,得怎样办理手续?
答:要带家人去外地看病之前,需要先做一个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我市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来办理。为了解决以往需要参保群众自行垫资报销、来回跑腿的难题,目前我们支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和“粤省事”两个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建议通过线上端进行申请。若是无法通过手机线上操作,那么可以携带家里人的相关病历资料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打印受理回执,那么到时候去广州就医就可以在那边报销,实现“一站式”结算。
待遇享受方面,我市参保人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次,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70%,城乡居民医保60%。
十四、有亲戚办理了恶性肿瘤(化疗)的门诊特定病种,这两天去医院拿药的时候,医生说已经到期了?现在要怎么办理才能继续享受待遇?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83号)及《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的规定,我市严格执行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准入标准及待遇有效期。目前我市共有55个门诊特定病种,每个病种都有相应的待遇有效期,从长期有效到3个月不等。如果参保人没有在相应病种待遇有效期结束前办理续期手续的,那么所申请病种的待遇将自动终止,无法继续享受待遇。
参保人应当在待遇有效期届满30日内申请办理续期手续,续期有效期自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没有及时办理续期手续,但在待遇有效期终止后30日内(含第30日)补办续期的,可继续享受待遇。如果在待遇有效期终止后(超出30日)再去办理续期手续的,续期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同时年度限额会按照实际申请的月份去做相应的折算。
十五、听说职工医保缴费到一定年限就不用再缴费了,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是什么情况?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未达前款规定的市,从2022年开始,在本市2021年缴费年限政策的基础上,逐年调整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第八条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一)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二)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对此,我市从2023年1月1日起逐步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至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对2023年1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按原标准20年执行。
也即是说2023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每年可能不一样,比如说,2023年退休男职工为21年,女职工为21年,2024年男职工为22年,女职工21年,2025年男职工为23年,女职工为22年。
值得提醒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注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我市规定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必须到所属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才能享受医保退休待遇。若因单位或个人没有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同时单位或个人也未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那么将视为中断缴费,则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就医就诊将无法报销。对缴费未满规定年限的,也必需继续缴费,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可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
十六、医保报销购买的药品用不完,是否可以转卖给他人或退回医院?
答:医保报销购买的药品用不完,不可以转卖给他人或退回医院,主要是防止医保药品被医院进行回流销售和串换销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享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若经查实,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作为参保人,应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自觉维护基金安全,违法转卖药品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目前国家要求推进定点医药机构接入采集追溯码,提高医保药品在销售环节追溯码应用,实行“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推进药品追溯码应用将有效防范假药、回流药,显著提升医院、药店发药的精准性,促进用药安全。
十七、现在集采的药品便宜,但每次去公立医疗机构拿药,都要挂号、排队,比较麻烦,除了公立医疗机构,还有其他地方可以买到一样的集采药品吗?
答:今年,市医保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探索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进村卫生站、进民营医疗机构”,“三进”试点工作,扩大集采落地成果,拓宽覆盖范围。群众除公立医疗机构外,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买到集采药品:一是市区部分零售药店。群众可留意家门口的零售药店,如果张贴有国家、省集采药品“三进”行动标识,即可在店内集采药品供应专柜,购买到所需的集采药品。部分零售药店还配备专业药师,提供用药指导,确保安全用药。同时,针对老年患者、特殊群体,部分药店还提供送药上门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集采药品的实惠与便利。二是部分民营医疗机构。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响应集采药品“三进”试点工作,部分机构集采药品品种高达140多种,实行零加价销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让群众享受到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优惠价格。三是村卫生站。集采药品价格透明,实时报销。村卫生站的药品是由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按中选价格进行销售,价格公开透明,让群众买得放心。同时,村卫生站还上线“村医通”服务,可以实时报销,群众在家门口的村卫生站就诊,就能用上集采药品,真正实现医保便民惠民服务到家。
十八、在2024年底忘记缴2025年居民医保,在今年2月6日才缴费成功,听工作人员说医保要到5月份医保才能报销享受待遇,请问是真的吗?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2025年度居民医保没有在我市规定的集中征缴期内缴费,而是在今年2月6日缴费成功,医保待遇等待期需要3个月,也即是2月6日缴费成功,5月6日才能医保报销。
十九、经常听说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请问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答:欺诈骗保行为是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并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
其中,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一)诱导、协助他人冒用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个人存在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二十、以前在广州工作,现在因为人回来潮州工作,想了解如何把医保关系从广州转到潮州?
答:目前,广东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非常方便,参保人可登录微信“粤医保”小程序进入“医保关系转移申请”事项,按照提示选择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医保区划及险种类型后,系统会自动校验参保人参保状态,符合条件的,即可提交转移申请,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
二十一、在新闻上看到人工晶体降价的宣传,这种晶体能不能治疗家里老人眼睛白内障问题?费用贵不贵?
答: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医用耗材集采于2024年5月在我市落地执行,平均降价幅度高达60%。此次集采覆盖了单焦点、两焦点和三焦点等软性人工晶体,能满足不同人群的晶体手术需求。集采中选产品中,强生新一代单焦点晶体从每个1万元降至1100余元,爱尔康刚上市的景深延长晶体从1.1万元/个降至3500余元/个,三焦点晶体(非散光)从2.3万元/个降至8900余元/个。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集采落地后,这些优质人工晶体能够有效治疗白内障,将原有近视、远视、散光、老花眼等一起解决,重获清晰视力,实现“看得见”、“看得清”、“看得好”的视觉感受。
二十二、有亲戚因关节病变较严重,医生建议做关节置换手术,但听说一个人工关节就需要好几万元,这对普通家庭来说负担较重,请问医保对这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政策?
答: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首先,市医保局积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取得了显著成果。药品集采落地品种有949种,医用耗材落地种类25类,人工关节在潮州落地3年多了。其中,人工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人工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幅度高达82%,关节置换的耗材费用大幅降低。其次,优化医保政策,降低患者自付比例。2021年内置材料(包括人工关节)患者先行自付比例由40%降至10%,2023年再降至5%。通过“集采降价”和“自付减负”这双重保障,让更多患者能够负担得起人工关节置换手术,减轻痛苦,重获行动自由,提升幸福感。
二十三、想咨询到广州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答:若在本市因病情需要外出住院就医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或“粤省事”、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医保线上经办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相关病历资料(比如病历、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进行备案申请,人员类型选择异地转诊人员;也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只要在出院前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到医院收费处凭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享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十四、今年的特殊门诊年度限额才使用几次,但已提示达到年度限额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答:目前我市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年度限额基本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参保人申请病种的就医需求,如果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发现年度限额异常,跟往年相比更快达到年度限额,可能会存在年度限额被冒用的情况,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举报电话:0768-2605367。
二十五、听说现在对查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不但要退回违规收费费用还要进行处罚?
答:这个问题是目前很多医院非常关注的问题,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首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国务院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明确检查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明确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医保部门将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要将违规收费金额追回医保基金账户,还要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时,还将移送纪检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