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MB2C91517T/2021-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1-02
名称: 提问:你的医保卡能不能给家人使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提问:你的医保卡能不能给家人使用?

发布日期:2021-11-24  浏览次数:-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称“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的一个账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设个人账户则是全国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是所有类型的医保都设有个人账户,但是“所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拥有医保卡或者国家医保电子凭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家庭成员共济。

  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是指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家人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而医保卡对应的是每个参保人的待遇。主要是将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以及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医保卡或者国家医保电子凭证里有我们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社保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卡”,和身份证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卡专用”。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实名就医、购药,并妥善保管本人医保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属欺诈骗保行为。

  依据国家5月1日实施的《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使用他人医保卡(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涉案人员将被暂停医疗费用医保实时结算;还要接受医保行政部门的罚款(骗取金额的2至5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