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镇海楼“府楼猴”征集启事
潮州镇海楼是古潮州府的谯楼,始建于明洪武年间,是潮州作为历代县、郡、州、路、府治所的象征标志,也是历史上潮州作为粤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有力见证,是海内外潮州人寄托乡情、凝聚合力的文化地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潮州古城保护与发展,今年我市启动镇海楼复建工程。镇海楼共三层,一层为石砖砼结构,二、三层为红木结构,二、三层共设外廊栏杆望柱108支,每个柱头各安装1只木雕猴子(俗称“府楼猴”),共108只。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镇海楼复建工程,体现潮州木雕工艺特色和水平,推动工程顺利开展,拟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府楼猴”木雕作品。
一、征集内容
潮州镇海楼“府楼猴”木雕作品。
二、安装位置
镇海楼二、三层外廊栏杆望柱共108支,每支望柱柱头安装“府楼猴”各1只,共108只。
三、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有潮州木雕工艺专业设计和生产制作能力的单位或个人。每个应征者提交作品限制在2件以内。
四、设计要求
1、作品应采用潮州木雕工艺技术,体现潮州木雕工艺特色,内容及形式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积极向上。
2、作品须为原创,应包含“府楼猴”实物及设计说明(300字内)。
3、作品用材及规格:采用樟木材质,圆雕,尺寸190mmx190mmx450mm(范围长x范围宽x范围高),因形态需要(如举臂等),最高不超550mm(见附件2)。
五、征集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9月9日。
六、评选方法
成立评审专家组,从主题创意、文化内涵、外观造型、雕刻技法、工艺水平、材质质量等方面对作品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选、复审、评定程序确定入选作品。
七、褒扬办法
1、入选作品将安装在镇海楼二、三层外廊栏杆望柱柱头,且在作品基座背面镌刻创作者印章(规格20mmx20mm)。
2、颁发潮州镇海楼“府楼猴”木雕作品入选证书,并以适当方式进行褒扬。
八、投稿方式
1、作者须填写《潮州镇海楼“府楼猴”木雕作品征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须签署《潮州镇海楼“府楼猴”木雕作品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提交多件作品的,每件作品均应单独填写《报名表》,所有应征者应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承诺书》。
2、作品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邮寄作品应在外包装注明“府楼猴征集”字样。
3、邮寄及送达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北堤路,潮州市旅游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榕
联系电话:0768—2285149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启事。
九、有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邮寄中失窃,或其它非征集方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方拥有对作品的所有权(包括知识产权)。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