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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5866Y/2024-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2-26
名称: 关于同意设立潮州市骏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号: 潮人社函〔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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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潮州市骏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3-07  浏览次数:-

潮州市骏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学校呈报的《潮州市骏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材料和现有的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培训场地、设备设施、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办学条件逐一进行审核评估,基本具备申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资格条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潮州市骏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办学申请,准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培训的职业工种为电工(5、4、3级)、电子商务(5、4、3级)、茶艺师(5、4、3级)、计算机维修工(5、4、3级)。如需改变或增加培训专业(工种),或提高培训层次的,应该重新递交书面申请。

        三、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教学大纲、计划、场地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教学活动;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按照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