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同志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职业技术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2022年潮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2022年潮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共设置电工、汽车维修工、车工(数控车床)、茶艺师、电子商务师、服装制版师、陶瓷装饰工(陶瓷彩绘工)、计算机维修工、广告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等10个项目。
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竞赛技术文件。
二、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22年6月28、29日
竞赛地点:潮州技师学院
具体竞赛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赛要求
各竞赛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学历制在校学生参加学生组竞赛,其余选手参加职工组竞赛。如个别竞赛项目个别组别报名参赛人数不够5名,则该竞赛项目不分组别进行竞赛。
各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可以单位名义组织代表队参赛,社会人员也可按照比赛要求个人参赛。院校代表队原则上报名参赛项目不少于6个,企业单位代表队报名参赛项目不设限制。
(一)报名人员
1.领队:各参赛代表队安排1名同志担任本参赛队现场领队,负责组织本参赛队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参赛,维护竞赛纪律和秩序,承担本参赛队的安全责任,并落实防疫工作要求。代表本参赛队监督竞赛过程,按照程序反映竞赛期间的相关问题,维护本参赛队的正当权益。
2.裁判员:本次大赛各比赛项目裁判组均设置裁判长1名、裁判员4名,各参赛队每个参赛项目可推荐1名裁判员人选,裁判组成员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推荐人选中择优产生。
3.选手:每个竞赛项目的参赛名额不设限制。如竞赛项目参赛人数超过竞赛场地设置要求,将提前对报名选手进行初赛。
(二)报名条件
1.裁判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心理、身体素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承担本次大赛执裁工作,时间上有保证。严守竞赛纪律,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裁,不徇私情。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具备良好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或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获得者优先(证明材料请另附页)。
熟悉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参与过国家级、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工作或其他技术工作者优先。
2.选手:16周岁以上、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市就业人员、居民及学生,在我市工作、生活和学习连续满1年以上均可报名参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选手个人奖。竞赛组别报名人数在12人(含12人)以上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报名人数在8-11人之间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报名人数在5-7人之间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比赛排名在参赛组别人数前50%,且比赛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2.获得职工组一等奖的选手,经核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潮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原已获得“潮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表彰。
3.获得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对为本次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裁判员、工作人员、技术支持单位、实施保障单位以及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或教练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5.对获得职工组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金奖励;对获得学生组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和500元奖金奖励。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发动,广泛动员,鼓励广大职工、院校师生积极参赛。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比赛相关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泳涛、杜研
联系电话:0768-2129232、2129169
联系邮箱:zj2129232@163.com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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