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人社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将我市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事项委托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现通告如下:
一、委托办理事项
本市参保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二、受委托单位
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三、委托办理起始时间
2021年11月1日起
四、有关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写《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向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办理。其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地属市本级的,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审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地属县(区)的,由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核,初核合格的将档案材料等报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需按相关规定将有关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