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教育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
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
潮州市教育局于7月23日、7月30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受群众的咨询,倾听群众的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共接受群众咨询问题25个,来电听众对解答均表示满意和接受。具体如下。
问题一: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网络文明教育?
答复:“网络教育”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教育引导青少年合理使用网络,加强中小学生网络文明教育,是当前教育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市教育局十分重视网络文明教育。一是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按照课程安排,全市各学校切实上好信息技术课,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将绿色上网文明上网的知识有机融合,引导学生理性科学上网。二是抓好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思政课、心理微课、文明绿色网络主题班会课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校园网络文化。三是拓展网络素养教育。开展家庭网络素养教育活动,通过家长学校开设专题讲座,“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主动参与学生网络教育,在家做好教育、引导、监督,严格控制孩子上网时长和网络访问内容,科学教育孩子文明上网。四是提高相关教师的专业素质。把网络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体系,切实提高教师信息技术教育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
问题二:“指标到校”政策。
答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27号)“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30%的公费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逐年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的要求,我市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了《潮州市市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2015年,市金山中学、市高级中学和市绵德中学“指标到校”的指标分配的比例为正取生计划的30%。
按照逐年提高直接分配比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市金山中学、市高级中学和市绵德中学“指标到校”的指标分配的比例为2025年正取生计划的50%。
资格条件:
1.具有潮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本校完整三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指标生”享受正取生同等待遇。
问题三:在潮州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报考?
答复: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具有潮州户籍,或居住地在潮州(需办理居住证)。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⑤潮州市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潮州市范围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和11月,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具体报考及考试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
问题四:在湘桥区某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生是否可以到湘桥区民办学校寄读?
答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属于各级教育部门严令禁止的行为。“人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至影响升学、就业,产生一切严重后果由相关学校和家长承担责任。
问题五:小孩在饶平县读小学四年级,想转回户口所在湘桥区的小学读书,请问要办什么手续?
答复: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加盖转出学校印章的电子学籍打印表(下称学籍表)及相关材料(要求提交的审核材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制定),到学生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入学校初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申请表和学籍表等相关材料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加盖转入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章的学籍表到转出学校备案。转出学校应将转出学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问题六:普通高中属地招生。
答复:普通高中学校属地招生是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改革要求,有利于稳定县中优质生源和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于2022年印发的《广东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地级以上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不得违规招录县中生源;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政策,全面清理挖抢县中优质生源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县中优质生源。结合潮州实际,市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也即是只能在潮安区、湘桥区内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要求,自2025年起,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潮州市金山中学、潮州市高级中学和潮州市绵德中学)实行属地招生,只招收在潮安区、湘桥区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不再招收在饶平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补充说明:饶平县是我省首批15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之一,按广东省教育厅安排,深圳实验学校牵头派出包括管理及教学的团队于2025年春季学期正式进驻饶平县第二中学进行托管帮扶。饶平县第二中学冠名为“深圳实验教育集团饶平县第二中学”,省教育厅每年拨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我市各级也将出台配套政策(包括本次市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调整),全方位支持托管工作,推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问题七:金山教育集团内部小升初招生方式。
答复:2024年9月,潮州市教育局组建了由市金山中学、市金山实验学校、市绵德小学、市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组成的潮州市金山教育集团。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集团内部融合贯通的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精神,潮州市金山教育集团自2025年秋季招生起进行招生方式改革,采用“对口直升+摇号招生”的方式进行新生招生,除招收集团内部小学学段成员校有意愿对口直升的应届毕业生外,确保提供一定比例的学位面向社会摇号招生。
文件依据备注:《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19号)规定,各地要指导各教育集团依法依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
问题八:外省户籍在潮安区工作,想从外省转到我市潮安区读书,具有要怎么转学?
答复:外来随迁子女需转学到潮安区就读的,可向其父母工作所在地户籍对口入读学校申请转学。若该校没有空余学位,可向邻近的学校申请。
问题九:幼儿园转学退费问题。
答复:1.免考规定。伤残学生经县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手续,此类学生免参加体育考试。具体申请办法和流程,可向所在学校咨询。
2.择考规定。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见省择考规定)及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侏儒症、巨人症、或处于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考前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报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选择有开设的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具体申请办法和流程,可向所在学校咨询。
择考具体计分办法:
①择考两项中保留有耐力跑、立定跳远等任意一项的,按两项体育考试成绩原始分数平均分的90%进行折算(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该整数为中考体育考试分数,即中考体育考试分数满分为59分。
②择考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等项目中两项的,按两项体育考试成绩原始分数平均分的80%进行折算(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该整数为中考体育考试分数,即中考体育考试分数满分为53分。
③符合《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Ⅱ度择考标准且只考一项的考生,取该项体育考试成绩原始分数的33%(原始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该整数为中考体育考试分数,即中考体育考试分数满分为33分。
④ 立定跳远补考考生,先按立定跳远补考计分办法执行。
问题十:夏季高考考试有什么变化?
答复:自新高考改革实行起(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即:“3+1+2”考试模式。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设置;计入考生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和招生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考生总成绩由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为150分,按考生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其中外语科目中,英语科目笔试分值为130分,英语听说考试分值为20分(条件成熟时,适当增加英语听说考试成绩的比重),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物理、历史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问题十一:今年中职录取是怎样进行的?
答复: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1、8月1日至7日,统通过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2、8月17日前:省中招服务平台回收已被录取但未注册的考生档案数据。
第二阶段(8月19日后):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自主组织生源 。
问题十二:夫妻两人都没有在湘桥区购买社保,孩子能报名入读湘桥区的公办小学吗?
答复:可以参加小学第三批次学校空余学位报名。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父母一方在湘桥区签领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或湘桥辖
区内的住所证明材料。
2.户口簿(首页、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问题十三:幼儿园转学退费问题。
答复:1.幼儿园按学期收费的,幼儿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幼儿园应退还所缴保教费的90%。幼儿在园经批准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保教费按幼儿在园时间清退。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幼儿实际在园月数),在园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2.幼儿园按月份收费的,幼儿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幼儿园应退还所缴月份保教费的90%。因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的,保教费按幼儿在园时间清退。在园不超过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3.幼儿私自离园,所缴保教费不予清退。
4.幼儿园退费金额应全额退还幼儿园家长,不得用于抵扣下一缴费时段的应缴费用。
5.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十四:有关幼儿园收费标准,有没哪些具体政策规定?
答复:我市幼儿园收费工作主要依据下面两份文件:1.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节假日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潮发改价[2018]164号);2.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潮发改规〔2020〕1号》;3.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用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潮发改规[2023]2号)。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我市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分别由县(区)教育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发改部门拟订最高标准。各幼儿园根据各自办学条件在不高于本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3.其他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根据办学成本、办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制定。
4.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
问题十五:非潮安户籍能报读潮安区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吗?
答复:不在潮安常住的非潮安户籍的适龄儿童,不能报读我区民办学校。
在潮安常住的非潮安户籍适龄儿童,可报读潮安区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但须提供常住我区证明材料,常住我区证明材料有:在我区签领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其他住所证明材料,如:父母一方在潮安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购房合同及有效交款凭证,法律见证或公证处公证的房产,村委会(居委会)或区住建部门备案或证实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问题十六:今年中考招生录取批次是怎样进行的?
答复:今年中考普通高中志愿共划分为四个批次,每批次内又划分了若干个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以及志愿顺序分批次录取。即录完第一批后才录第二批,一个批次内所有层次全部录取完毕,该批次才算完成,才能进行下一个批次的录取工作。三批以下录取工作按县区学校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问题十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程序应如何办理?
答复:①在我市学校之间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学生转学申请、转学原因佐证材料及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加盖转出学校印章的学籍表(下称学籍表),到拟转入学校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3,下称申请表),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初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学籍表、申请表、有效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再由主管教育局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加盖转入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章的学籍表到转出学校备案,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给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带到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应将转出学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②由外市转入我市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学生转学申请、转学原因佐证材料及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加盖转出学校印章的学籍表(下称学籍表),到拟转入学校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3,下称申请表),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初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学籍表、申请表、有效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再由主管教育局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加盖转入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章的学籍表到转出学校备案,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给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带到转入学校。
③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必须持有转出省(市)教育厅(委、局)或已由该省教育主管部门授权代理的地级市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我省户口正件(及复印件三份)及有效证明(学生转学申请、转学原因佐证材料及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负责对转校学生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检验核对,如所有资料真实、准确且无缺漏方可盖验核章,经办人签名后,一并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加盖转入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章的学籍表到转出学校备案,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给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带到转入学校。。
问题十八:学生是潮安户口,家长有湘桥房产,如何到湘桥区城西中学就读?
答复:需提供以下4种审核材料:
(1)毕业凭证(素质教育评价书);
(2)父母一方在湘桥区太平街道、西新街道、城西街道、
凤新街道区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或住所证明(父母均非潮
州户籍的须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父母双方或一
方是潮州户籍的可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或住所证明);
(3)父母一方已在湘桥区域内工作并在湘桥区或潮州市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基本养老保险需处于在缴状态);
(4)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问题十九:潮州金山中学学生宿舍空调失修,不能制冷,孩子在最顶楼,室温30度以上,中午呆在教室无法回宿舍,夜间打地铺,严重影响睡眠及身体健康,希望能得到解决。
答复:对市民朋友投诉的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马上开展调查处理,落实市金山中学于7月31日与该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其反映的学校宿舍E幢609室空调进行检查,确认空调运转正常。此情况已与学生家长电话沟通,家长表示满意学校的答复。
同时,市金山中学注重平时做好空调的维保和设备更换工作。一方面,今年夏季学校宿舍楼使用空调之前,已对所有空调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检测和维护;空调启用后,落实维保服务驻点人员常态化做好内宿学生报修空调的检修处理工作。另一方面,市金山中学去年采购30台1.5p空调,对压缩机有损坏的宿舍空调进行及时更换;近期已再采购30台,以备更换宿舍楼无法制冷空调,确保新学期全体学生拥有舒适的内宿环境。
问题二十:福建省户籍学生在我市报考高中有何规定?
答复: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潮州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潮教字[2013]17号)规定:
(1)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潮州市参加中考,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自2013年起可在潮州市报名参加中考,并可与潮州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随迁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经县、区(管委会)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潮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随迁子女具有3年潮州市完整初中学籍的,可在潮州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并可与潮州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3)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经县、区(管委会)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潮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由潮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潮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3年潮州市初中完整学籍的,自2013年起可在潮州市报名参加中考,与潮州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问题二十一:来电家长反映小孩在潮州市围棋协会学了好几年围棋,2022年9月11日续缴了3400元的学费,后因为时间冲突,便向负责人申请晚点再去上课,负责人也同意了。今年打算再去继续学,被负责人拒绝了。申请退费,也不回复了。
首先,负责人也没有告知多长期限内将课程学完;其次,围棋协会培训的地址也变动了,也并无告知消费者。通过12345投诉,但是被退单。家长希望能退费。
答复:经了解,潮州市围棋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我局及时协调联系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调查处理。据反馈,市围棋协会已完成退费。
问题二十二:恒大城二手房交易的业主,子女入读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有什么规定?
答复:属二手房交易变更房屋所有权人申请适龄儿童入学的,必须在该房屋原所有权人适龄儿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在该阳光实验学校读完义务教育之后,承接的房屋所有权人方有资格申请其适龄儿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入学。
问题二十三:对补课问题有什么规定要求?学生新一年读高三,通知8月开学,这是不是补课?
答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发现一宗查处一宗。高中阶段教育,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允许高三学生每年从8月1日起提前一个月上课,但不准向学生收费。
问题二十四:如果到民办学校当教师,是否可以申报教师职称?
答复:可以。由于民办学校没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等强制性的政策限制,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时,岗位核定、岗位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不作刚性要求,除此外,其他申报评审程序、环节、具体要求等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
问题二十五: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想申请休学,有什么要求?
答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和二十八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准予休学:(一)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二)学生参军或出国出境就读的;(三)其他特殊原因的。”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学生因参军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参军的有关证明。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学生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办理休学时须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