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乡村振兴(扶贫)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1〕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乡村振兴(扶贫)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组织推荐申报,并出具六部门联合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于4 月10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同时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扶贫办。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乡村振兴(扶贫)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并组织推荐上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蔡浩彦,2120096;市住建局:黄斯达,2258506;市交通局:谢少伟,2295948;市农业农村局:陈桂峰,2205439;市发改局:林楚隆,2219929;市扶贫办:陈焕金,2268308)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