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5874R/2020-00205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9-01
名称: 昔日盗窃寻衅滋事被判 今朝设计创业骗局被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0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昔日盗窃寻衅滋事被判 今朝设计创业骗局被抓

发布日期:2020-09-01  浏览次数:-

  2020年7月26日,西马派出所接报警情:事主小郑被 “朋友”以合伙入股开网红店为由诈骗了人民币1万元和金戒指1枚。

  原来,年轻的小郑是汕头澄海人,今年6月份在一交友平台上认识一名自称“李佳某”的潮州网友,甚是投缘,短时间内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小郑流露出想要创业的念头。

  7月5日晚,“李佳某”约小郑到潮州游玩,并透露其弟媳经营的一家网红店要招股增资的信息:“总共只有5股!每股只要1万元,你知道,网红店只要有人气,来钱很快的!我是知道你有梦想,大家投缘才告诉你,一般人我可不愿意让他占便宜……”,巧舌如簧说得小郑动心了,立即掏出手机转账1万元给了“李佳某”,当手机屏幕出现“支付成功”的界面,小郑觉得自己离“成功”也不远了。

  哪料,7月8日 “李佳某”又一次约小郑到潮州游玩,再次游说其追加投资多加1股,但平时靠零星打工的小郑确实没钱,犹豫再三拿出金戒指:“我身上值钱的东西就只有这个了”,“李佳某”立即说:“这样吧,我帮你把金戒指拿去抵押,能抵多少算多少,朋友一场,不够的钱我帮你垫上,还是算你追加1股,有四成股份了,算是大股东……”,话都说到这份上,当晚小郑毅然把金戒指(价值2400元)交给“李佳某”。

  回家之后,渐渐冷静下来的小郑将全过程“回放”了一下,越想越不对劲,7月9日便开始找 “李佳某”退钱退股,但其一直找理由推脱,后来消息不回电话不接,往日的“合伙人”变回了“陌生人”,直到7月26日,小郑发现“李佳某”已将其微信账号拉黑,只能报警求助。

  接报后,西马派出所在分局刑侦大队的指导下,立即对案件开展侦查,迅速掌握到“李佳某”的真实身份为有盗窃及寻衅滋事前科的李某(男,25岁,湘桥区人),但其经常更换租房地方且行踪不定,办案民警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及传统侦查相结合,最终锁定其落脚点。8月21日晚,抓捕时机成熟,民警在湘桥区陈桥村一公寓202房成功将李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其今年2月刑满释放后无心找工作,经济拮据,遂利用网上交友平台结识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以创业为饵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