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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447N/2022-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3-04
名称: 关于潮州市西湖后广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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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西湖后广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4  浏览次数:-

  潮州市西湖后广场停车场已建设完成,为维护停车场日常运行秩序,补偿停车场运营维护管理费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我局提出对潮州市西湖后广场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订了潮州市西湖后广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车辆类别

收费标准

备  注

一、

小型汽车(计时收费)

如连续停放24小时以上,以每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按上述对应时段标准累加计收。

首2小时内(含免费时段)

5元/辆

超2小时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3元/辆

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

30元/辆

同一号牌小型汽车每自然月最高限价

400元/辆

二、

摩托车

2元/次·辆

当天停放时间跨过凌晨后按对应对标准加收1倍收取,如连续停放按实际天数以每天一次的对应收费标准累加收取。

说明:1、对停车不超过15分钟;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2、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计时停车费按5折收取(24小时及月最高限价保持30元、400元不变)。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2022年3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市发改局(价格科)地址:新洋路华信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传真):2219329;邮箱:czswjj@126.com。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