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潮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方向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工作,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坚持带头学法、专题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工作。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潮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及时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严格落实“述法”要求,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督促局领导干部层层压实职责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责任,把依法理财要求传递给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落实好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工作,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头戏”及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局年度普法计划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业务大讲堂”等,多形式多层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立足财政自身职能,不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质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经济持续向好。锚定年初财政收支预算目标,将组织财政收入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强化市县协同、财税联动,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深挖非税收入潜力,加大政府资源资产盘活力度。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2亿元,增幅7.6%,增幅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名第2位。二是重点支出保障民生。在收支矛盾突出情况下,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加力保障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1亿元,完成民生支出16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约八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突出“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导向,年初预算按20%大比例压减部门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管严控“三公”经费、部门运转性经费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支出。三是推动重大部署落实。强化“百千万工程”财政头等保障,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约89.8亿元用于支持县镇村建设、涉农重点项目、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和典型镇培育等重点任务。强化实体经济支撑与新质生产力要素保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近2.4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强应用型技术创新等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0.4亿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74.5亿元,全力支持省定重点项目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项目、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省道S231线意东三路拓宽改造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四是用足用好政策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重点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精心谋划储备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将特别国债资金与本级财政资金拼盘使用、互补安排,为财政平稳运行夯实财力支撑。1-12月,争取中央增发国债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6亿元,专项债规模为近十年之最。加强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使用,推动资金及早发挥应有效益,截止12月底,我市增发国债资金支出进度99.91%,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100%。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以加强制度文件管理为抓手,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一年度获评法治潮州建设考评及行政执法评议优秀等次。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压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责任,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机制,按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库”的文件均属于现行有效状态,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机制。经评估清理,今年我局规范性文件共修订1份、拟废止1份、到期失效2份。二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共聘用法律顾问3名、配备公职律师1名,在涉及重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工作、信访案件、法律法规培训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纠纷,更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四是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记录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及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今年来,我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未收到因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信访件。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我局坚持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市财政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局各科室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作为,认真按时高效办结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6件。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在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扎实开展涉企“三乱两多”、深入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深入纠治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和狠刹违规吃喝歪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赌涉赌问题、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主责主业违规外包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政府网站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保持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2024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件,网民留言8件,主动公开104件,其他政府信息上网公开65件。持续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通过公开预决算信息,全力打造阳光财政,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监督政府和部门的财政收支,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信任感。
(五)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财政普法责任
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融入到各项财政日常工作中,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及早谋划年度普法工作。年初及时制定《潮州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共性+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主要内容和普法工作措施,进一步明晰普法责任,落实普法任务;建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党内法规等共性化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为统领,以与我局职能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为主的个性化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在全局自上而下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财政政策、倡导诚实守信、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开展普法宣传,今年来共开展“政策为民,你我同行”财政法律法规政策暨诚信文化宣传户外活动2场次,让财政政策及时“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提升预算单位、街道、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做到法律宣传“零距离”。二是及时高效完成年度学法考试任务。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干部职工每年学法40学时和专题考试,全局共114人次参加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100%。三是开展多形式学法活动。依托“财学”平台、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同时以业务大讲堂、法治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丰富普法模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的来说,我局能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财政建设作为履职的重要一环,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扎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该清醒看到,目前我局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仍需加强。随着普法力度的增强,社会各界对财政政策、预算管理等财政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二)财政普法工作广度深度还需拓展。现阶段,我局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形式主要是局党组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科室集中或个人自主学习相关资料、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普法工作面向本部门本系统多,面向公众宣传的范围和力度还不够,需进一步拓展财政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由于财政部门业务专业性较强,工作人员多为财政、会计相关专业出身,没有专职从事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未能很好地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财政职能,展现财政担当,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以法治引领财政改革和管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更好发挥财政职能。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稳市场主体,积极对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更多政策资金资源落地我市。发挥财政分配调节职能,积极推进各项民生补短板建设项目建成。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和库款保障水平总体稳定。
(三)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落实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加强文件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我局“八五”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质效,促进财政主责主业与普法工作不断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