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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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18:03
发布单位: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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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潮州市农业局 

执法机构设置:综合行政执法科

办公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民主大厦7-8层

联系方式:0768-2205815

执法岗位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县域农业执法大案要案办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重大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5、《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6、《农药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9、《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10、《广东省农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

11、《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4、《种畜禽管理条例》 

1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1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8、《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20、《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21、《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2、《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2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24、《广东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

25、《广东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