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6-12-13 01:43
发布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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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以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较好的发挥了依法行政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组织机构。一是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等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为适应新时期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同意,今年我局增加设置法规科、审计科两个内设科室,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法规和审计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2、编制权责清单。我局认真组织对全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现有行政职权进行逐一清理,进一步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细化行使的标准和规则,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今年以来,通过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我局依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共清理确定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行政处罚52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26项,其他事务54项。同时,结合我局各科室、各执法机构内部职责设置和分工,将有关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所确定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燃气市场管理、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城乡建设管理等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分解,量化到位。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及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局长负责。有关科室及执法机构负责有关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负责。各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并对本科室或单位的领导负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推动法规规章制定。完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增强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严格落实《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扩大专家参与度,特别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都要经过专家学者论证,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潮州市城乡环境管理条例》、《潮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核。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为重点,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化、精细化、实效化。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严格落实《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办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1、落实了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我局通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局机关一般学习组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5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共学习10次。
2、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树立法治理念,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常年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作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并在项目立项、审批等重要环节都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认真研究分析里面存在或可能存在法律问题的地方,确保我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效推进了单位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强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
3、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把政务公开做为搭建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部门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是推动网上办事工作。去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我局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内容,目前我局26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面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并结合省、市行政审批目录和权责清单内容,对办事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潮州政府门户网站、潮州建设信息网和报纸、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内容包括部门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动态等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我局还结合各专项工作,在潮州建设信息网上开设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建筑市场诚信平台、燃气供应“一张网”等专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规范执法主体,严格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是完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重点抓好对建筑、燃气市场安全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纠正和解决执法证据瑕疵,程序不严、违法事实认定不准等突出问题。三是修订完善已出台的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处罚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健全案件的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制度,研究完善重大案件听证、集体讨论制度;选取行业中民生性强、社会反映强烈以及执法案件中反复遇到的典型案件,开展案例评析,以案说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抽查机制。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在年初制定了全局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对全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夯实内务基础。对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法定的预定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办案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归类存档。
3、设置岗位风险,抓好重点、控制全程。我局以构建反腐倡廉的思想警戒线、道德标准线、精神文明风景线为目标,按照抓重点、抓典型、抓创新、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内抓权力制衡、外抓公开透明,模式化推进、科技化提升”的思路,设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把监控重点确定为“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完善各重点环节的监控措施。使各项权力实现了在轨道内运行,有效预防了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提高预警,防患未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住建系统综治维稳的工作重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及时化解房地产领域、建设领域劳资纠纷等问题,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严格落实单位内部防范措施,强化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不断提升防控能力。
2、依法办事,减少矛盾。我局在行政执法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做到以理服人,依法治人,大力提倡运用法律手段调解,消除不安定因素,把矛盾彻底化解。今年4月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不服,向省住建投申请复议,由于我局在行政执法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站在政策和法律的立场上,无私公正的处理争议,不违反处理程序,省住建厅认为我局在该处罚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并作出维持决定的裁决。今年年初我局接到关于一气站与周围的建设安全距离不够的投诉,要求我局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经查我局认定该气站不存在违建和违规经营行为,投诉人对我局答复意见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我局在审批过程及投诉处理过程中依法依规办理,12月经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其起诉。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坚持把业务学习、普法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提上党组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好2016年度普法教育,把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放在重要位置。着重从队伍的思想建设入手,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真正从“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观出发,牢固树立为民执政的思想,为依法行政治市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结合“六五”普法活动,采用自学和集体学习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对《“六五”普法规划知识》、《行政法律制度》、《公务员法律制度》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以此推动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据统计,今年来共组织各种学习活动13场次,参加学习人数达685人次。通过学习,建设系统上下形成一种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从而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公信力和执行力,保证了建设事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督。一是组织直属执法单位、相关科室对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自查,下阶段将组织考核小组专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实行违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各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由于故意或过失,使其行政行为发生违法或不当,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给我局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其责任。三是实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实际,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举报途径进行公示。四是实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回避制度,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与行政处罚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不应参与该案件调查处理,必须回避。五是实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机关组织听证。六是实行住房城乡建设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涉案和处罚金额较大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报告和备案。七是实行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工作统计制度,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凡是具体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部门和机构都要进行执法统计工作,并逐级汇总上报。八是实行住房城乡建设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更好地指导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凡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处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违法案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都必须立卷归档、统一管理。九是根据《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范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保障建设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树立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
2、加大行政执法,保障住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住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抓好建筑市场监管,大力组织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开展在建工程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5场次、抽查在建工程5个,对恒大山水城桩基工程违法分包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二是抓好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组织对2016年以来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共抽查代表性项目5个,勘察、设计单位各3家。三是组织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在建90项存在风险点、危险源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建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今年以来,共组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4项次,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在建工程43项次,排查出隐患89项,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43项次,对不认真履行施工安全责任、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多的施工、监理企业及责任人予以扣分处罚;共组织燃气安全检查27场次,出动人员121人次,排查整改各类燃气安全隐患360处,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2017年度的法制建设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2017年法制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更新和完善我局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内容,对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办事内容进行完善,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推进法法治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年度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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