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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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17:20
发布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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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潮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细化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要求,特制订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提高公开实效

局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通过反复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公开实效。

二、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列入局务会议议题之一,并由主要负责同志部署相关推进工作,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政策,尤其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通过8月17日和8月24日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具体工作由人事科牵头负责;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属单位、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报告主要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四)确定一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五)根据我局科室职能增加和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在原成立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名称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相关成员组成,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 4%,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政府网站单位网页公开,在2016年9月1日前完成。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八)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要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具体工作由各政策牵头起草科室负责;

(九)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运用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每四个月至少公开一条工作动态信息,并经保密审查后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在政府网站单位网页公开,全局每15个工作日至少公开一条工作动态信息。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负责。

三、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局领导、各科室要明确自身责任,按照国家意见和省、市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机关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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